投标中如何从制度制定中择优

一是限制招标人设置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降低门槛,从制度上打破串通定制的可能;二是限制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评标专家的意见仅作为专业评审意见,只能采用定性评价,不能量化评分。不推荐排名靠前的候选人,所有合格投标人均可进入评选程序,评标专家不参与最终决策;第三,标定过程采用投票制或抽签制,确保标定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这次改革的内容还包括:实行建设工程总承包,大标段招标,改进评标定标办法,这是招标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