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期间,部队分散了。那些士兵呢?

主要分为四类:

第一,回到原部队。

正常情况下,部队分散后,会成立接待大队,一般是在后方靠近前线的交通要道和县城。

兵散了以后,到了这些地方就会找到自己的接待大队。

他们将暂时集中在接收大队,当聚集到一定人数时,将被集体运送到原部队,返回编制。

在抗日战争中,大部分被打散的士兵都是这样解决的。

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这是军人的归属感,对自己的部队和军官有一定的感情。

不得不成为西北军一员的庞炳勋,对自己实际只有1个师的第40军官兵很好。庞待官兵如子侄。官兵受伤后,庞炳勋不惜一切代价救治。官兵阵亡,庞炳勋也会对家属进行妥善安置。

所以40军历史上几次损失惨重,甚至被打回外省。

四十军留守的官兵甚至沿途乞讨,但不得不返回原单位。

第二,给新军补充兵员。

这种情况很少见,主要是原来的部队被建制歼灭,短期内无法重建。

抗战的时候,国军很多部队都跟着日军逛街,几乎都是。

比如10军在衡阳全军覆没,部分官兵冒险回国军控制区,所以暂时无法重建10军。

这种情况下,官兵会被加到附近的其他部队,反正也是国民革命军,到处都一样。

第三,就地打游击战。

这种主要以军阀部队为主。

军阀部队的特点是以当地人为主。那时候普通人都不愿意随便离开家乡,就算死也要死在家里。

因此,粤军、军、湘军等部分军阀部队战败后,大部分转移到了其他地方,但也有部分零散官兵不愿离开家乡,留在家乡打游击战。

当时全国游击队不计其数,队长都是自封的指挥官。他们中的许多人就是这样的士兵。

那时候有枪就是草王,无论国家甚至日伪政府都会想尽办法去争取。

以沙家浜的胡司令为例。他开始的时候,只有几十个人,十几把枪。后来,他发展到几百人。

第四,逃回老家的人。

抗日战争时期,实行壮丁制度,即除独子外,每个家庭都要抽签决定。

有些壮丁不是自愿参军的,大家都知道打仗会死人。

他们只有在被抽中的时候才成为士兵。

一旦部队散了,如果士兵是本地的或者家离得不远,有的会直接逃回老家。

不过这种一般用处不大。因为这是个逃兵,当地的父母和军官发现后还是会抓住他,送他去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