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人才公寓入住情况
1,无房,有才2,包括两类人员:城镇企业引进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高级技师;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3。另外,上述人才须在我市落户(办理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取得江苏省外国专家局颁发的外国专家证),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淮安市人才公寓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申请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个人申请。经单位同意,人才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主向人才中心提出申请;第二,审核公示。市人才中心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差异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才中心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并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第三,等待分配。市人才中心根据人才公寓的装修、租赁和申请情况,按照人才级别“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级别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淮海工作的顺序和申请的顺序)和“方便生活、便于管理”的原则,提出具体分配方案,并报市人才办审批。第四,交接和入住。经审核同意后,申请人与市人才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办理交接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