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中标?

提高中标几率的关键是看以下几点:与普通采购相比,招标是一项高度组织化、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的活动,因此有一套完善的规则。投标人要想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了解招标和一般采购的区别,掌握招标采购的规律和特点,特别要注意避免那些可能导致废标的人为失误,避免很多人为招标所做的一切努力付之东流。目前除了国际招标必须公示未中标原因外,其他形式的招标都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向投标人公示未中标原因。

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公司以其子公司或分管不同地区业务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需要指出的是,从法律上讲,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以分公司名义投标是无效的。投标人在选择下属子公司投标时,必须按照“两个以上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投标中不得同时投标”的规定,慎重选择合适的投标主体。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所选择的子公司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如果子公司不能达到相应的资质要求,应考虑以实力较强的母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竞争。

供应商投标

通常情况下,如果供应商参与投标,供应商应获得制造商签署的授权。2004年商务部令第13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13号令)规定了一个厂商可以参加同一项目的次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由同一家厂商或集成商生产的,计为一家投标人。两个以上集成商使用同一制造商的产品作为其集成产品的一部分的,按照不同集成商计算”。27号令规定,同一厂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商品,只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因此,投标人必须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区别对待。

合作投标

在大型或复杂项目中,往往要求承包商具备设计、供货、施工、安装等方面的资质、业绩和能力,有些标的甚至要求投标人具备融资能力。因此,投标人通常需要组成一个联合体来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需要注意的是,招标人往往对联合体有严格的规定,比如要求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同的、各自的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连带责任。同时,联合体成员应明确牵头人,牵头人的工作范围应为项目的主体部分或工作量占较大比例。牵头人应承担与招标人联系和组织工作的主要责任,包括收取货款,如有违约或损失,首先向业主承担责任。此外,法律还规定,联合体成员组成具有相同专业资质的联合体,承担相同工作的,联合体在这方面的资质以资质较低的单位为准。

投标文件的签名和盖章

因为评标往往是以书面资料为基础的,所以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是否有约束力是非常重要的。所谓约束力,就是投标文件是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有效加盖投标人公章。通常招标文件会规定哪些文件需要签字,哪些文件需要盖章。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投标人只用公章或者只用签名的情况。正确与否要看招标文件的规定。因此,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字盖章。同时,如果投标文件不是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便授权人签署的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授权特定人员签署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各成员也应委托各自的代表签署投标文件。

关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我们在实践中也遇到这样的特殊情况:一些大型跨国公司有几个有权签署的人,授权委托书由其中一人签署。这时,委托书的签字人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为了证明签名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证明授权人有权授权。

另外,在授权这件事上,也要注意被授权人不能委托,因为根据民法通则,委托必须经过原委托人的确认,而在此之前,授权的效力应当理解为效力待定。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的提交人应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一些招标中,为了避免投标人借用资质,维护招标的严肃性,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如轨道交通某系统工程招标,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并出示以下文件(复印件无效):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来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如果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不完整,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一家大型跨国集团出具的证明文件都是复印件,被相关招标机构拒绝。事后得知,该集团跟踪该项目两三年,国外专家多次往返,深入了解项目特点,重新优化招标项目,耗资数百万元。然而,由于这样的疏忽,其投标文件没有机会展示,相关科技人员为项目做贡献、为公司创声誉的愿望也随之破灭,招标人很可能失去一次获得优秀方案和优秀中标人的机会。

表演

因为招标项目往往有一定的规模,很难想象招标人会把项目发包给没有类似业绩的单位来完成。为此,投标人往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单位使用的业绩可能属于其所属单位,或者在类似项目中的角色与招标要求相差较大。应该说,挂靠单位的业绩不应理解为投标人的业绩,与招标要求相差较大的业绩是否被接受,取决于招标人或评标专家。

投标文件的准备和格式

招标文件往往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正本份数和副本份数、修改件的制作作出具体规定。有些招标文件还可能对投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如投标文件的长度、字体和大小、图纸的格式和标记、隐藏标中不出现的投标人名称或标记、两阶段评标中不含商务标的技术标等。这些规定五花八门,有些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往往被明确视为无效投标。如果竞拍者一不小心,就可能面临早早出局的命运。

投标保函

设立投标保函是为了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保证招标人免受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中标后未签署或开立履约保函、或未支付相关招标代理费而给相关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投标保证金是从经济上约束投标人行为的一种手段。因为,当投标人违约时,尤其是中标后投标人违约时,招标人将不得不重新选择中标人。有时,招标人甚至不得不通过重新招标重新选择中标人。这样,招标人将不得不重新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还可能不得不面对工程延期的现实。投标保证金设立后,因投标人过错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可以通过没收保证金的方式得到最小限度的补偿,有利于保护招标人的利益。因此,投标保证金是招标程序中的一个必要环节。这方面容易导致投标人忘记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者投标人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格式不能被招标人接受,或者将投标有效期视为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效。以上情况的后果当然是无效投标。

技术投标文件

如果说商务投标文件主要反映的是投标人的资质、资格、业绩和报价,那么技术投标文件则是投标人对投标内容的具体技术响应,它告诉招标人投标人将采用什么样的配置、工艺和保证措施来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简单照搬招标人的技术内容或一般表示不反对,通常会被视为废标。在一次应急发电机的国际招标中,我们了解到一家企业有相当的实力,但在评标时,我们找不到它的技术文件。打电话给经理,得到的答复是:我们没有提供技术文件,因为我们都可以按照你的要求去做。评标委员会成员哭笑不得,结果可想而知。

一些关键指标也会在一些招标文件中设定。关键指标达不到的,视为无效投标。部分投标人在未中标后对关键指标提出质疑,认为招标人有倾向性。笔者认为招标人有自己明确的要求是合理的,但要求要保证充分竞争。

论企业诚信

在投标中,诚实也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一些投标人经常夸大他们的技术参数,或者虚构成就,或者承诺他们无法交付的东西。有时招标人明明知道投标人有虚假投标行为,却苦于没有依据拒绝投标。这样的做法可能让投标人一次中标,但对企业声誉的损害是永恒的,有远见的企业应该避免。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这种情况正在逐渐改变,比如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投标人提供确凿的证据,或者在招标文件中增加相关条款限制投标人的虚假投标行为,规定如果发现投标人的虚假投标行为,即使正在执行合同,也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以上列举的是投标单位容易忽视的一些情况。另外,虽然所有的招标都受《招标投标法》的约束,但是每个招标,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招标等。,要看其性质不同,根据其特点适用的方法也不同,监管机构也不同,对浪费对象的解释也不同。如果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带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没有技术数据支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一般参数超过最大允许偏差范围或最大项数,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7号令规定,投标人应当提交两份或者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货物提交两份或者两份以上投标文件,未声明为最终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投标协议的。订单号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办法暂行规定》12明确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的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其包装方法、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12号令对投标人的技术要求非常严格,“带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含义非常宽泛。

总之,作为一个合格的投标人,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积累。其次,拿到招标文件后,仔细研究并不难,注意招标文件的适用法律,梳理无效投标的条件,遇到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希望笔者对这些经验的总结能够对广大投标人在今后的投标工作中有所帮助,也希望更多的厂商能够掌握投标技巧,进一步拓宽业务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