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犯以绞刑抽签。

1946 65438+10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经同盟国授权成立,审判28名日本甲级战犯。在两年半的时间里,法院开庭818次,证人419人,书面证人779人,采纳证据4300余件。1948 165438+10月12、11法官庄严起立,宣布了最终的庭审结果。判决书长达1212页,列举了这些甲级战犯的详细罪名。除两人因病死亡,一人因精神病被免予起诉外,其余25名甲级战犯均被判处绞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整个审判花了将近两年时间才把他们送上绞刑架。我们从来没有想到,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审判一个罪犯会如此困难。战俘真的那么容易被枪毙吗?如果遵循正当程序,那是不可能的,比如抗战胜利后的中国。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将日本战犯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甲、乙、丙三种,当然,在中国,乙、丙类战犯都是在南京审判和处决的。数量少,只有145。

甲级战犯: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的战犯,特别是战争的领导者、组织者和煽动者。这些人都被当作“甲级战犯”。所以甲级战犯主要是军队或者国家的决策者。

乙级战犯主要是指虐待战俘,不遵守日内瓦公约的士兵。这些战犯经常屠杀战俘或医生。比如顾寿夫在南京雨花台被执行死刑。比如原34军参谋长郑龙,陆军少将,是乙级战犯。1946年4月22日,美国驻上海军事法庭判处其绞刑。很多人是军级、师级军官,基本都是军队在战争时期犯下的罪行。

在日本的丙类战争中,这是直接屠杀军民的刽子手。日本的“丙类战犯”是指犯有杀人、灭绝、奴役等罪行的非人道战犯,尤其是杀害平民的丙类战犯,情节严重者受到严惩,被判处死刑。所以丙级战犯虽然小,却是最直接最残忍的人。这里有田中季峻(他用军刀杀死了300人)、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他举行了一场百人斩首比赛)。他们被枪杀是一件非常有名的事情。还有大昌晋祠——原宁波宪兵队长。1947上海法院判处死刑,在提篮桥监狱执行。大庭广众之下,壮志未酬——原崇明宪兵队长。1947上海法院判处死刑,在提篮桥监狱执行。

八路军能处理战犯吗?绝对不可能。战犯被移交给蒋介石,由地方法院审判和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