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问题层出不穷。为什么不先建安置房再拆迁?

首先第一点就是政府没有那么多库存的现房供拆迁户选择。而且在土地财政的大背景下,有些地方给钱比给房划算,收钱的人也知道怎么算这笔账。其次,第二点是开发商不会大量建设廉价安置房,这不符合商人逐利的根本商业规律。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利润率完全不同。第三,第三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拆迁户必须选择现有房屋进行产权调换。没有法律依据。

最后,第四点,从收集过程来说,时间赶不上。拆迁时间往往不会太长。从立项到收集都很快。而且在拿到征地批文之前,谁也不能保证项目会获批。这种情况下,谁敢盲目建安置房?

我觉得如果拆迁方把安置房建好了再拆,可以说对我们拆迁户是有利的。首先可以避免安置房无法兑现的问题。拆迁后七八年见不到安置房是常事。现实中,很多拆迁户在拆迁后三四年甚至七八年都没有看到安置房的影子。商定的安置最终成了奢望。

二是直接选择现房,尽量避免安置房的质量问题。这是另一种情况。拆迁一两年后,安置房建好了,但拆迁户发现安置房存在墙体裂缝等质量问题,不敢搬进去。

最后就是拆迁后的居住条件不稳定,搬迁麻烦。这也是一个现实问题。往往拆迁之后,按照安置房的正常建设进度,也就一两年,甚至三年。在此期间,如果不提供周转房,拆迁户就得在外面租房子住。搬过家的人都知道,搬床,搬沙发,搬电视,搬桌椅,搬锅碗瓢盆,搬各种衣服用品,有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