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的竞争性谈判程序是怎样的?
一、签订委托协议
采购人应当根据财政部门出具的政府采购计划任务书或者经批准的政府采购方式,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办理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事宜。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准备
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供采购项目要求、技术参数等详细信息,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或批复、委托协议及相关资料准备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应包括谈判须知、谈判要求、技术要求、谈判顺序确定方法、谈判程序、交易标准等。
对于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可组织专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评审,并出具书面报告。代理机构根据专家出具的书面报告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
代理机构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给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签署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三,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代理机构必须等待采购人确认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方可在江西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并通过公告征集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和出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七天。
代理机构应当对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和保密,记录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根据公告要求审查相应资格,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四,谈判时间变化
代理机构需要变更谈判时间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2日前书面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接受人,并在江西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动词 (verb的缩写)提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密封提交响应文件。
代理机构收到回复文件后,应当签字保存。
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之前,供应商可以补充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机构。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一天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谈判的,不得再次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代理机构应当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经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代理机构按照变更后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或者重新组织谈判。
六、成立谈判小组
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当天,特殊情况下在谈判前一天,以随机方式从采购人、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代表和采购人纪检监察人员的同级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已评审过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专家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审。
评标专家不得参与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财政部门、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应当要求相关评标专家回避。在评标结果确定之前,专家名单应当保密。买方代表不能作为评估专家参与评估。
代理机构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财务部门可酌情赴现场监督谈判活动。
响应供应商应在采购方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在谈判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代理解包响应文件。如果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在最终报价之前,机构不得公布每个响应供应商的报价。
响应供应商的代表或授权人员应通过抽签或提交响应文件来决定谈判顺序。
代理机构宣布谈判纪律和工作规则,并将其发放给谈判专家以供遵守。谈判人员签署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选举谈判小组召集人。
谈判小组阅读并比较合格的响应文件,初步了解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为谈判做好准备。
七。谈判
(1)第一轮谈判
谈判小组按照既定的谈判顺序,分别就满足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与单个供应商进行谈判,了解其报价的构成。
在谈判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等信息。
代理机构应记录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谈判小组召集人和供应商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谈判文件的修改
第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举行了合议。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必要时可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由谈判小组签字。
代理机构将集中情况通知应诉供应商,谈判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并将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应诉供应商,以便给应诉供应商提供充分的修改时间。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谈判提出的修改谈判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将修改后的文件密封并发送给谈判小组。逾期不交付的,视为放弃谈判。修改文件和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第二轮谈判
谈判小组分别与响应供应商就修改后的响应文件进行谈判。代理机构应记录谈判过程和内容,谈判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并根据最终报价(4)的要求,做出最终报价,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确定的方式和标准确定交易候选人。
第二轮谈判的谈判小组未能确定交易候选人的,应当按照谈判文件修改的要求,在修改谈判文件后进行第三轮谈判。第三轮谈判是最终决定。
(4)最终报价
最终谈判结束后,所有响应的供应商做出最终报价,密封后提交给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根据评审标准,对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交易候选人的顺序,形成谈判报告。
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谈判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方在调整项目要求后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购人调整采购预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经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重新采购活动。
谈判过程应由机构指定的人员记录,并存档备查。
八、确定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代理商将向买方发送谈判报告。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后,应当按照谈判报告推荐的交易候选人顺序确定交易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交易供应商。
评审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机构保存。交易通知发出后,代理机构将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发送给采购方。
九、交易公告
供应商确定后,在江西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七个工作日。
在交易公告期内,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如对交易结果和谈判过程有疑问或投诉,本机构将暂停发布交易公告。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程序受理、答复和处理政府采购的质疑和投诉。
十、发布交易通知。
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或提问者在回答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未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的,本机构将向交易供应商发出交易通知。
交易通知发出后,购买人变更交易结果,交易提供人放弃交易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未按依法推荐的交易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交易供应商,或者在谈判小组依法推荐的交易候选供应商之外确定交易供应商的,代理机构不得发布交易公告,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门报告,不得退回供应商已缴纳的保证金,上缴同级国库;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XI。谈判材料的归档
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委托协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副本、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副本、谈判报告、谈判专家评估表等材料报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