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拆迁安置房屋的所有权人

法律主观性:

安置房要先办理房产证,然后才能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就可以按照正常流程办理过户了。接下来,法律经验将在本文中为您详细介绍。1.材料1,开发商名下房产证原件,办理拆迁安置房过户需提供;2、开发商的合法委托书;3.拆迁前个人财产证明原件或财产证明注销证明;4.被安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拆迁安置协议;6、房屋转让申请书;7、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8、测量入户计划;9.被拆迁人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私章;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二、一般拆迁安置房过户流程为1,拆迁当事人* * *与选择评估机构相同。拆迁估价机构应当公开透明,采取由被拆迁人投票或者由拆迁当事人抽签的方式进行。2、拆迁资金委托评估机构。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3.评估机构的测量。拆迁当事人应当提供拆迁估价资料,并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调查。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做好实地勘察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实地勘测记录应由评估人员、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签字认可。4.初步评估报告的公示。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天,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委托人应当将分户估价报告转交被拆迁人。5.查看应用程序。拆迁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鉴定机构申请复核鉴定,或者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三、拆迁安置房的转让风险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产权登记制度,如果房产证的所有人不是本人,他就没有权利处理房屋,也就没有权利享受房屋带来的相关利益。也就是说,如果将来房子需要拆迁,他是不会得到补偿的。同时,因为只签合同并不能保证最终的结果,如果卖方反悔,他就拿不到房子的产权,尤其是在付款的情况下,风险很大。当然,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交易者会采取这种方式,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协议中也规定了相关的过户时间。但还是要看双方的诚信。

法律客观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的,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