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集中安置房政策
新农村集中安置房政策
关于新农村集中安置房政策,由于各省市具体情况不同,具体政策也不一样。以下是Xi新农村集中安置房政策,具体如下:
1、住宅房屋小户型室内建筑面积标准:
产权调换的小户型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每套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差不得少于10平方米。
2、征收公有住房政策:
征收公有房屋,被征收人与公有房屋承租人不同意终止关系的,应当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后,被征收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合同。除非双方在收款前另有约定,否则从其约定。
3、产权调换房屋的过渡期限:
实行产权调换的多层住宅(含七层以下)过渡期一般不超过30个月;小高层和高层住宅过渡期限一般不超过36个月。
4、生活保障家庭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
符合居住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奖励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接近户型的,除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高于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值外,不结算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