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签后的初步审查

法律主观性: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取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等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及时申请商标注册,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2.商标使用人是否对其自愿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强制注册除外),但未注册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是他人先注册的,有侵权的危险,被迫停止使用,他也要承担赔偿责任;3.无论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实际使用,只要该商标被核准注册,就受法律保护,未经同意或许可,他人不得使用,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4.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两个以上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先核准申请,后驳回申请。如果申请是在同一天提交的,申请首先获得批准。当天用或不用,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商标局抽签决定或裁定。5.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类别填写申请书,并按照尼斯协定国际分类中规定的类别和名称缴纳费用。如果是新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附说明;6.申请注册商标的流程: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公告期三个月)、商标局公告注册证。正常审批大概需要18个月。如果商标局受理后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时间会更长。7.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变更其标志或者注册人的名称、地址等注册事项;8.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交转让注册申请书或者商标使用许可合同;9.对商标局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异议裁定、撤销注册商标或者注册商标争议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未续展的,由商标局注销该注册商标。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商标评审规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