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常见问题。

宿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答

1.新农合筹资标准是多少?

答: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不断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努力实现“十二五”末新农合人均500元的筹资目标,我省将筹资标准定为460元。跟随?个人做小头,政府做大头?个人原则上可以参与100元的合金,给予360元的财政补助。其中农村五保、优抚对象和个人参合金由县民政部门全额汇出,农村低保由县民政部门汇出20元。

2.参与者是谁?

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否继续坚持?按家庭?参与原则,而不是选择性参与。具体参加人员包括以下六类人群:一是持有我县农业户口的农民、中小学生和农业户口的子女必须跟随父母参加新农合;二是在我县农村长期居住但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如结婚媳妇、养子女婿等;三是城镇无固定工作、实际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城镇居民,未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可在居住地参加新农合;第四,准宝宝可以和父母提前交合金;五是专业渔民可由县渔政站办理参合手续;第六,寺庙的专业宗教人员可以到县宗教局办理参加手续。

已参加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非农业人员重复参加新农合,属于恶意占用农民救命钱,不会享受新农合报销待遇。

3.如何办理参展手续?

答:根据县政府安排,原则上参保时间为6月5438+00底至2月15之间,农民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办理。办理登记手续时必须提供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与户主关系等主要信息。此外,农民工可以在春节期间办理参保手续。

4.如何查询参会信息?

答:参合农民在缴纳参合金时,必须当场取得由县财政局监制的新农合筹资专用收据。1后可持家属身份证到当地医疗机构查询或登录宿松县新农合网,及时将信息错误和人员遗漏情况告知村委会(居委会),由村委会(居委会)于2月底前到县医保局集中更正和补录。在此之后,县医保局将不再受理补录申请,根据?谁对这个错误负责?处理的原则。

5.农民可以享受哪些补偿福利?

答:根据义务与权利对等的原则,参合农民可享受以下待遇:因病住院补偿、重疾二次补偿、不可归责于其他当事人的外伤住院补偿、生育住院补偿、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门诊统筹补偿、普通门诊咨询检查费补偿、重疾申请民政和城市医疗救助。

6.为什么要设立赔偿封顶线?

答:任何保险的保障能力都是有限的,所以新农合按年度设置了不同的补偿封顶线,比如以下:一是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基本补偿封顶线为26万元;二、重疾第二次赔偿封顶线8万元;三、非其他责任外伤住院赔偿封顶线为5万元;四、预警医院赔偿封顶线为654.38+0万元;五是普通慢性病补偿封顶线3300元;六、正常发货额度补偿500元;七、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45元(家属可一并使用);第八,农村普通门诊费8元和县医院5-33-50。由于我县有100多种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补偿理论上可以突破封顶线。如下仓镇王敦村吴礼组13岁患者方某,因8次住院,按病种分两次赔付,最终获得50.36万元的医疗费用补偿38.05万元,远超重疾基本补偿和二次补偿34万元的封顶线之和。

7.什么是按病种付费?

答:医院的传统方式是按项目付费,导致一些医院通过多拿药、多检查项目、延长住院天数等措施增加收入,损害了患者的利益,也不可控制地侵蚀了医保基金。当初我省逐步实行按病种付费改革,也就是通过?打包?限制每个病种的费用和基金支付额度,患者只需按实际金额的固定比例支付即可。其优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没有起付线;二是药品不受药品目录限制;第三,赔偿不受封顶线限制;第四,促进医院控制自己的费用(医院费用可以阳光节约创收,超支部分承担大责任);第五,减轻患者筹集医疗费用的压力(患者只需提前支付个人支付比例的份额,如14岁以下儿童异基因移植额度为28万元,患者个人支付比例为10%,则提前支付2.8万元,出院时退还超过实际金额的10%);六是实际报销比例高,患者承担少。

按病种付费是一项惠及患者、医院和医保基金的改革新政策。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医院通过门诊购药,分解住院和超支后退出按病种付费模式,规避打包付费责任,监管压力大。希望农民能学习政策,敢于维权,共同治理医院炒作。(具体疾病请查看相关公告)

8.为什么要设立起付线?

答:住院起付线是计算我省综合医院水平、医疗费用和可报费用比例的基数。原则上一年一个医院一个标准,通过省新农合管理平台在全省统一实施。目的是防止小病挂床,过度治疗,引导患者流向,促进医院收费自主可控。省外定点机构执行起付线1.500元,其他公立医院统一执行1.800元,标准化民营医院统一执行3000元,省级预警医院统一执行4000元且一年只报销一次。

五保、优抚住院可免起付线,低保对象每年第一次住院免起付线,但无论哪类对象,住院费用都达不到起付线。

9.实施分段补偿的目的是什么?

答:分段补偿是结合实际情况在中期采取的控制措施。其目的是控制小病盲目转院,体现对大病患者的政策倾斜。执行比例为:乡镇卫生院500元以下部分补偿75%,500元以上部分补偿86%;县医院1500元以下部分60%补偿,1500元以上部分81%补偿;县外定点医疗机构2万以下部分补偿60%,2万以上部分补偿71%(县外非定点公立医院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

对因伤住院(城镇58%、县内48%、县外33%)、标准化民营医院(50%)、省级预警医院(30%)和正常分娩(500元)的,不实行分段补偿措施。

对7周岁以下、70周岁以上的,实行正常的大病补偿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