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签购房合同。警惕购房合同四大条款。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有“五证”: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证由市规划委颁发,建设市由市建委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
这五证中最重要的应该是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个证要发,准确的话一般不会有问题,尤其是预售许可证。特别需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时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容易被骗。签合同前要看清楚自己提前购买的房子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以保证以后顺利办理产权证。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既要参照“文本”又不能随意修改,要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具体内容。不要随意签开发商自己定的“订购协议”,交定金。即使很多人这样做,也不是买房的必经程序。而这种合同必然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直接和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这一步一定不能马虎!否则吃了大亏就惨了。
3.查看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买的是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确定自己购买的房子在预售范围内。如果买的是现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许可证。
4.买拍卖行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总建筑面积外,还应填写套内面积和分摊面积。
5.买拍卖行要约定条件和期限:所谓交房,有两层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即产权的转移。
6.签订合同时注意房屋质量: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推敲《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本书的内容,并将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7.签订合同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应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要警惕部分开发商,通过补充协议取消示范合同文本中的条款,以保护交易的公平性,减轻卖方的责任。
9.注意约定的违约责任:这里的违约包括:签订合同后,买受人要求退房,未按时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未按时交房;面积变化超过约定范围;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遵守规定和协议。
签订购房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
买卖的时候,一是签认购书,二是签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补充约定。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的,通常在补充条款中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比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更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约定的。所以在签订补充条款时要把握好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