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名义贷款买房?小心点!

朱晓(化名)今年年初在东城买了一套二手房。交定金前,他还委托中介帮他去银行查征信,可以首付三成贷款买房。没想到,在房屋交易中途,银行告知他不能放款,因为信用卡已经逾期好几次,卡已经注销了。无奈之下,朱晓找了几家银行跑腿,但他还是没有做到。无奈之下,朱晓问记者,能不能先以亲戚的名义买下房子,等合适的时候再过户?

记者了解到,一些购房者因为征信黑点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或者希望以他人名义通过公积金贷款获得更低的还款利率,于是干脆找信得过的亲朋好友帮忙,以他的名义贷款后再过户。这种“曲线救国”的买房方式并不少见。

然而背后隐藏的风险却被忽视了。东莞市振山律师事务所律师邝子光提醒购房者,这种行为存在法律隐患,尤其是在国家密集出台限购政策的背景下,双方都有可能受到影响。

投资者以他人名义买房,可能是“钱空房空”

邝子光律师认为,投资者可能面临以下八大风险:

1.如果登记购房人反悔,投资人无法证明双方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投资人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导致空有钱财,空有住房;即使当事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名下买房的事实存在,也会给自己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登记购买人有外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查封、拍卖财产;

3.如果被借名人意外死亡,房屋可能因为继承关系被他人继承;

4.如果银行最终核实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人,银行也可以根据借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提前解除借款合同。

5.已登记的权利人擅自出售房屋,交易对方善意且已办理变更登记的,投资人不可能要求撤销交易取回房屋。即使证明了名下买房的事实,也只能要求登记的权利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如果登记的权利人擅自在房屋上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如果其他权利人是善意的,投资人通常需要将他项权利处分掉才能得到其他权利人的认可。更何况,如果*抵押权人依法实现*抵押,并进行*抵押登记,必然会影响投资人自身的权利。

7.如果购买的房屋是经济适用房,投资者实际上不符合购房条件。即使登记的权利人认可其名下购房的事实,投资人也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8.房屋变更登记在投资人名下时,应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登记的权利人帮助他人抵押购房或者影响个人购房资格的。

此外,邝子光律师表示,凡事有利有弊,注册权利人也会面临一定的风险。

首先,如果买房需要登记权利人的资格和条件才能享受* *,登记权利人通常会在名下买房后失去再次享受* *条件的机会,比如某些城市首套房的* *政策,摇号获得的顺序。

其次,如果投资人没有全款购房,而是办理了抵押手续,投资人不履行抵押还款义务,实际上会影响登记权利人的信贷资格,甚至银行会直接要求登记权利人还款。

第三,登记的权利人不偿还到期债务的,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时,会将名下购买的房屋视为登记权利人的财产,可以作为被执行人生活必需的财产予以保留,但其他财产的执行会导致登记权利人生活必需的财产被执行。

支持

签订书面协议,保留相关证据。

那么,如果真的要以他人名义买房,买卖双方如何降低“名下买房”的风险?

1.在购买名下房屋前,先明确所购房屋的性质,房屋是否可以上市交易,名下购买是否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以防日后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2.签订书面协议。为了与借款合同相区别,书面协议要明确双方以购房为名的合同关系,明确约定房屋所有权实际属于实际出资人,登记买受人的违约行为,如不通过房屋、拖延过户、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并邀请第三方见证合同。

3.注意保留双方协商签订实名购房协议时的证据,如邀请朋友见证、录音录像等。

4、注意保存购买手续、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收据、还款记录等。)、购房发票、房产证等书面证据材料。如发生纠纷或可能发生纠纷,投资人应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避免财产被他人转移或冻结拍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05。目前的购房政策请参考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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