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登记和认房买房的区别?
2.“认可”是一种舶来品。“融资”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购金”来体现。购房者缴纳“认购金”后,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享受一定程度的房价优惠。
3.认购是指预先支付一定金额的认购款,在开盘时兑现涨幅。认购的具体操作大致是这样的: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交了一大笔诚意金后,就会得到一张各种名目的证件,比如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者认购证。拿到这些证书后,消费者才有资格获得认可。但往往有资格集资的消费者数量会远远超过房地产市场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就是所谓的解。在认购房源数量超过实际可售房源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经认购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的人;选中的房子以统一的门牌号支付首付,签订认购书或预售合同,选到门牌号后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然后签《预售合同》。
认购和认购的区别?
1.认购买房是指在楼盘正式销售前,开发商通过优先选房、享受优惠开盘价格甚至赢得车位等方式,吸引有意买房的购房者提前向卖方支付认购款。一般在进行认购时,买家需要先填写个人购买信息,并支付认购费,金额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2.一般情况下,通过审批后,买方将成为该楼盘的尊贵客户,可享受优惠选房和折扣。在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被认可”的购房者会按照“优先选择”的顺序进行选房,选房后会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到理想的房子,开发商会将“认购款”全额返还给购房者。
3.认购是指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将房屋出售给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承诺在此期间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协商购房事宜。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为将来订立合同而协商的义务,而不是签订合同。
买房的四个陷阱
1.变相集资有风险。
一些客户想认的楼盘还在建设中,根本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其实是开发商向客户收取资金的一种方式。房地产一旦出现问题,开发商就会跑路,消费者只会遭殃。
2、假热,诱人认。
开发商喜欢制造楼盘很抢手,排队买不到的假象。其实,外人想知道楼盘是否真的卖得好,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制造一个虚假的火爆现象后,会有更多的消费者愿意为筹款买单。
3.抬高房价,抵消折扣。
在认购期间,很多开发商不会告诉你具体的房价。如果认购的人多,可能会抬高房价,打个小折扣。这样集资无异于浪费钱,消费者根本就没有真正享受到VIP待遇。
4、不能买房,不能索赔。
没有签订条款时,认购不发生法律效力,认购过程中购房者缴纳的“诚意金”和认购集资款可以退还。此外,一旦在合同中明确认购资金为定金,消费者因个人原因拒绝购房,将无法以“认购集资”的名义返还定金。
因此,消费者在支付前一定要搞清楚“认购集资”、“诚意金”、“会员费”等各种费用是定金还是其他形式的金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