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艺术分享?
1,艺术品分享和证券有本质区别。无论是深交所的“拆分模式”,还是天津文交所的“份额模式”,其运作模式都是将凝聚在艺术品上的“产权”打包,分成等份,形成“拆分权”供投资者出售,投资者购买的是拆分权,而不是拆分后的实物艺术品。艺术品分享的形式虽然类似于证券,但并不具备证券的本质特征。这种艺术品份额证券化交易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如信用风险、交易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而且比证券更难防范。
2.《物权法》第94条和第101条被各地证券交易所引用为艺术品份额交易的主要法律依据。但我国尚未出台与艺术品权益股发行和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未出台专门针对艺术品权益股发行和交易的管理办法,艺术品权益股公开买卖的法律法规依据不足。
3.无论是股票还是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都是融资关系,是典型的金融工具。但是,艺术品份额出售方和投资方之间存在买卖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艺术品份额虽然可以在市场上交易,但其本质只是艺术品交易的象征性工具。艺术品份额出售完成后,买卖双方关系终止,卖方不再享有对艺术品的权利,也不需要履行任何义务。与艺术品产权相关的利益、安全维护的风险、毁损、灭失随交易转移给投资者,投资者与出售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4.艺术品是典型的高风险投资工具。投资者不仅需要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还需要较高的艺术鉴赏能力,俗称强大的“财力”和独特的“眼力”。之所以需要雄厚的财力,是因为艺术品投资具有价格波动大、收益不确定、损毁和损失不可预测的风险高的特点。与艺术作品的保存和欣赏相对应的是各种显性和隐性的不确定性。这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理财工具只适合风险承受能力高的投资者,不宜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