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朝现有的一些军事法律的哪些方面来看,汉朝是否还保留着春秋战国以来的传统?
从汉朝现存的一些军事法律来看,汉朝仍然保留着春秋战国以来的传统。比如“兵力不足”(军需不足),这是当时最严重的罪行之一,要实行“腰斩”。没有得到天皇颁布的军令就调动军队也是犯罪。目前指挥官没有及时出击,这是“留守”罪,也是死刑。著名的探险家张骞回国后就因这一罪名被判死刑。好在汉武帝允许他出钱赔罪。另一项重罪是在战场上向敌人投降。我将被处决,我的家人将坐在一起。比如李陵投降后,他的家人全部被处决。军队指挥官未能在预定日期到达战场是一种“拖延”罪,也是一种斩首。飞将军李广在跟随卫青将军去匈奴时,因向导带路错误而被捕。他不想受到军事法官审判的侮辱,但他宁愿自杀。损失一定比例的指挥官,就是“杀敌多”罪,也是死刑。虚报一定比例的战功也是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