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公司不给员工签合同?

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法律隐患和风险:

1.未签订合同并不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从事雇佣工作,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即使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一切权利,单位也承担《劳动法》规定的一切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律义务。如果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额外支付经济补偿。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如果单位终止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因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被辞退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的商业秘密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就是表现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