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推荐术语全集

为了表彰大会的光环,可以兑现的提成,油嘴滑舌的话...这就是大众眼中的保险代理人。然而,中国保险代理人的真实生存状态是怎样的?有多少人能看清自己的真实情况?报纸和小报对个别代理人大加挞伐。

不规范自己的行为得到的是一种振聋发聩、主持正义的好感。此时,在考核和社会排斥的双重压力下,展业代理商成了真正的弱势群体。“理解万岁”曾被视为人文精神的体现。我们也要把654.38+0.5万的保险代理人理解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荣耀,他们的梦想。

全国保险代理人1.5万人,从事过保险行业的总人数不少于1000万。这一代人成就了今天中国保险业的辉煌。中国的保险代理人制度于1992年由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引入中国,随后成为10年来中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源泉之一。如今,现有的保险代理人制度面临着全面的挑战。

一、努力撑起一片天,承受各方责难

“保险不是人做的,是人才做的!”

“要想成功,就要和成功的人在一起!”

“只要你想发财,那你就能发财。关键是你要不要!”

在中国,当想富的人和不想富的人都变富了,留给中下层的机会就不多了。保险公司的工作场所是一个可以让他们兴奋的地方。在那里,资深讲师的演讲以高超的演讲技巧,融合了西方成功学和中国传统厚黑学的精华(当然,糟粕已经剔除),如传说中的甘露,一点一滴地落入听众的心中,令他们着迷,兴奋不已。

“百万不是梦,十万刚起步!”

不是吗?旁边坐着的都是保险精英们——他们是那么的帅气,充满了英气。多么令人羡慕的一群人啊!“今天卖白菜,明天卖保险。”

在职场感染的兴奋和深深的致富欲望下,大量下层民众开始迈出保险代理人的步伐。

然后,他们将面临冰与火般的锻炼和考验。

你可以想象他们多少次被冷落,多少次被拒绝,多少次偷偷舔过挫折带来的伤害,多少次迷失在城市乡村的大街小巷...你不觉得那些被白领占据的华丽整洁的写字楼是那么的可怕吗!在经纪人心目中,可怕的不是停放的高级轿车,也不是威严的保安,更不是白领的圆脸...可怕的是,写字楼门口挂着这样一个招牌,上面用黑体大字印着:“禁止销售保险!”

代理对此能说些什么?在沉默中拼命抵抗那深深的寒冷!或者,对成功的热情会融化所有的坚冰——成功的代价或者,从硬签中,你也可以带走心中累积的压抑!经过精神和肉体的反复煎熬,终于有一批人从金字塔的底层升了起来,他们组成了保险队伍中的精英部分。他们中的许多人在经历了不平凡的创业历程后,终于尝到了成功的喜悦。但谁知道有多少经纪人因为展业道路上的种种困难,选择一走了之,去外地寻找失落的梦想?

然而,正是这群人,他们和他们,已经离开的和没有离开的,用他们的决心、努力、渴望和努力,以及夹杂在其中的汗水、鲜血、泪水、挫折和痛苦,带来了中国保险业的飞速发展,再次撑起了中国保险业繁荣的天空。

我国保险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迅速,近10年保费收入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增长。截至2004年底,我国保险业已经积累了11853.6亿元的巨额资产。整个保险业分布在该国更大的地理区域。保险业、银行业和证券业是中国金融领域的三足鼎立,为社会保障、金融中介、社会管理和服务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是6.5438亿+0.5亿的中国保险代理人支撑并带来了中国保险业的繁荣——他们辛勤工作,孜孜不倦。

庞大的数字,见证了辉煌;庆祝和表彰,鲜花和掌声也是太多保险代理人着迷的时刻。然而,在鲜花凋零之后,在掌声平息之后,在这一切所象征的繁荣之后,除了自己,又有多少人知道和关心保险代理人的生存状态呢!由于代理人团队是保险生产力的主要代表和实践者,因此不难理解中国保险业的所有重大事件都与他们有关。换句话说,保险代理人太容易卷入关于中国保险业发展的讨论。请看2004年中国保险业发生的大事。哪个事件引发的讨论(即使和代理人没有直接关系,比如关于保险资金入市的讨论)没有引来四面八方反对代理人的水滴?

保险公司哀叹代理人不够忠诚勤勉,公众抱怨代理人太纠结,个别投保人为谋取利益滥用代理人,管理部门要求代理人遵守职业道德,专家呼吁尽快提高代理人综合素质,提高代理人准入门槛...不可否认,这些要求是合理的。不可否认,保险代理人及其展业确实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作为中国保险生产力的代表和实践者,保险代理人真的能承担全部责任吗?让代理人进行一次从肉体到精神的洗礼真的能解决这些问题吗?

第二,生活在中国及其基本法的友好模式下。

1992美国友邦保险公司落户上海,带来了寿险营销的个人代理人制度。截至1994年末,友邦* *共招聘保险营销员近5000人,业务规模超过1亿元。从65438到0995,美国友邦保险获准在广州开展寿险业务,发展势头相当惊人。当年公司营销团队发展到8000人,新标保费收入近3.88亿元。美国友邦保险公司的个人寿险营销体系引起国内保险公司纷纷效仿。在很短的时间内,这套体系被迅速复制,推动了中国寿险业的超常规发展,保费收入迅速超越财险,改变了财险和寿险的市场格局。自1996以来,中国寿险市场保费收入年均增长40%,这主要归功于寿险个人营销。尽管近年来银行保险发展迅速,但统计数据显示,个人代理销售在市场上仍处于主导地位。2002年,人身险仍占全部寿险保费收入的80%以上。2004年,中国寿险代理人数量已经扩大到65,438+50万人。人寿保险的发展直接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因此,有人曾这样描述寿险个人营销体系对行业发展的贡献:“没有个人营销,就没有中国保险业的今天!”同时,寿险个人营销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对保险知识的普及和传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行的代理营销制度起源于美国的家庭用品促销制度。这个营销体系是建立在一个被称为“基本法”的保险营销基本管理制度之上的。

《基本法》有几个显著特点:

第一,增加员工数量,鼓励所有代理人都跑到外面给陌生人做“扫街销售”。

第二,注重训练,甚至建立起普遍严于军规的训练体系。

第三,低保障高激励的人才激励机制。

第四,制定严格的淘汰机制,比如三个月政策为零就淘汰。

在中国这片未开发的处女地,“扫街销售”等基本法的规则,无疑是一场低成本的疯狂“圈地风暴”,在短时间内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收益。由于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利益本身成为保险公司唯一的存在法则,保险代理人只是公司追求利润的工具和手段。更技术上来说,营销本身成了目的。

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采取类似传销的方式,以前所未有的“人民战争”抢占保险市场。保险公司在增加员工的时候,给代理人的准入门槛施加压力,拼命招人,导致代理人整体素质下降。

业内人士坦言:“由于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寿险代理人素质参差不齐,而且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不享受保险公司的任何福利和津贴,完全靠业务提成。一些寿险代理人为了增加收入,不得不急功近利,误导或诱导消费者投保,导致损害保险公司形象的事件频发。”

保险公司盲目追求速度和规模,粗放经营,忽视保险市场的培育,尤其是优质客户的培育;片面强调营销技能的培训,而忽视员工职业素质的教育,不会提高营销人员的综合素质,必然使公司缺乏发展潜力。

MLM式招聘是基于一个带有血色的金字塔式组织结构。这种结构与现代企业的激励机制格格不入,导致了人员晋升制度的弊端和其他弊端。在中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初期,大量低学历、低文化程度的人加入保险代理人行列,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现在很多都进入了保险公司的管理层。现在加入的,学历和素质都比较高的代理商,往往会感受到这方面的压力,甚至会有不满。

一位资深经理表示,招聘很难招到高素质人才。原因是新人一旦进入某个部门,只要在这家保险公司,就永远是这个部门负责人的下属,永远会给这个部门负责人创造提成。

在“高激励”的理念指导下,保险公司先用人,不需要人留守。有政策就留,没政策就走。这种管理不仅让代理人一直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而且强烈冲击着代理人的社会行为观念,客观上麻木了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对公司的忠诚度。最终保险代理人找不到归属感。

“如果没有归属感,缺乏保护,代理人就失去了一层保护自己的盔甲,那么严格甚至严厉的绩效考核就是悬在代理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保险是体现人类人文关怀的伟大发明。但是,保险公司的基本法是冰冷的,没有人情味的。

根据保险公司对代理人的“基本法”,新人在半年(或九个月)内达到一定的业绩标准,就可以成为正式业务员,否则就出局。正式业务员后,如果业绩持续达到一定标准,可以晋升为高级业务员、业务总监、高级总监...但无论他晋升到什么职位,只要连续一段时间(比如两个月)没有开出票据,他就出局了,享受不到一分钱的续期佣金。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业绩不达标,就会被降级,甚至可能降为“见习业务员”。这种做法已经与我国保护劳动者的法律相冲突。

这意味着一旦雇用了保险代理人,就不会有任何问题。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一个尚未生育的女性一旦从事保险,即使怀孕或产后也必须坚守展业,否则不管之前的业绩如何,都会被降级再降级。也就是说,保险代理人没有劳动法规定的产假。生育是人生大事,但特工们不能管那么多,因为要时刻保持一定的业绩标准,否则之前的一切努力都将化为乌有。连生孩子的权利都受到绩效考核的威胁,更别说住院了。诚然,当我们在病床上看到关于代理商展业的报道时,有敬佩,更有难过。生病的时候谁不想好好休息?但是,面对无情的绩效考核,代理人能休息吗,敢休息吗?保险公司的电脑只会计算你的业绩,不会考虑你的经验;系统制造者呢?他只能知道0101的二进制吗?“成绩只能代表过去”这句话在其他行业也很谦虚,但是用在代理商身上,我们体会到的是一种重压之下的心酸。

案例:李鸣岩,49岁,1996年9月加入一家大型人寿保险公司,成为一名保险代理人,从此一去不返。7年来,她通过自己的努力,从普通业务员晋升为“业务代表”,从“业务代表”晋升为“高级业务代表”。后来因为没能维持“高级业务代表”的考核指标,被降为普通业务员。随后,一场大病迫使她住院。出院后,她发现自己的账单号已经被公司电脑系统停用,公司已经单方面解除了她的合同。

个人代理人与寿险公司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民事代理关系。而我国保险公司及其团队在对代理人的管理中,掺杂了很多带有劳动关系特征的内容。比如有的公司给代理人发固定的“底薪”,有的公司对违反保险公司相关规定的代理人进行纪律处分。导致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的法律关系模糊,营销和管理制度严重冲突。

现行体制下,代理人感觉好像是保险公司的,其实不是。角色的冲突使得代理人很难从长远的角度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导致大量代理人只关注业务数量的增长,而忽视业务质量的控制,导致保险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难以保证。

代理人在承受高额激励带来的精神压力的同时,还要承担保险公司非员工的待遇。保险公司不为代理人购买社会保险。不管你工作三年,五年,甚至十年,一旦离开,就拿不到任何补偿。按照这个制度,他60岁退休的时候,代理人是没有退休金的。有一天你什么都不做,有一天你没钱了。现在的保险代理人享受不到任何社会福利,连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都遥不可及。保险公司团队的严格管理,类似于“帮规”,实际上已经剥夺了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身份。他们不能享受保险公司员工的待遇,保险公司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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