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和清朝对新疆和西藏的管理措施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元朝是蒙古人在中国建立的政权。他们在成吉思汗的领导下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大陆的庞大帝国。蒙古帝国建立后,分为四个汗国,新疆归察合台汗国管辖,西藏归元朝管辖。元朝采用汉法,设立行省,发展驿站,加强对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元朝统治者联合各族上层,确保了蒙古贵族的统治地位。他们在西藏建立了郑玄学院来管理西藏,使西藏能够采取政教合一的管理方法。中央政府在西藏驻军,任命官员,在西藏执行中央政府的法律,设立宣传慰安所三个部门收税。

清朝时设立伊犁将军治理新疆,金瓶制度在西藏建立,驻藏大臣设立治理西藏。乾隆年间,新疆终于被收复,当地其他少数民族也进驻新疆。伊犁将军统一对天山南北实行军政管辖,后设大臣掌管军政。清朝区别对待,即北天山的汉、回居住区实行县制管理;为了维护伊犁地区和南天山地区的回鹘人在当地的“博克制”,清朝采取了以满人为主,起用新疆各族官吏的政策。后来,左收复新疆后,建立新疆省。

简而言之,元朝首先将西藏纳入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范围,而新疆直到乾隆时期才收复,所以这些政权加强了对这些地方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