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工资没有工资条,只有签字合理吗?
肯定是不合理的。公司每个月发工资,没有工资表和统计表,只要求你签字。这样的个人行为,坚定的说:不违反规定,但是因为涉嫌违反规定,损害了员工的利益。
我坚信,以前很多中小私企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人事部门是最忙的。它编制了工资条和工资单,计算了每个员工的月薪,然后通知所有员工来人事部领取工资单。财务部门必须提前到金融机构领取现金支付员工工资,同时每个员工都必须在工资条上签字。领工资前,我一直在财务部门口排队,会计一直在回避,怕你看到别人的标准工资。
如今,这样的场景再也看不到了,基本上被金融机构的公司化做法所取代。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受委托的金融机构办理公司事务。用人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员工工资的金额、时间、领取人姓名及签名,并保存在备查簿中2年以上。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给劳动者一份详细的工资清单。
往往《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要求公司给员工看工资表,只是为了更好地让员工知道自己的月标准工资是多少,公司会扣多少,这个新的扣款项目是否是合规管理。让员工根据这样的个人行为有自主权。一般来说,公司不给员工工资条是违反规定的。
对于这种事情,我个人建议如下:
如果员工对计算出的标准工资有疑问,可以明确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建议进行沟通;或者员工自己需要,也可以向人事部门要自己的工资表,都是有效的。
如公司不发工资条或员工与公司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仲裁,被告可按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劳动仲裁诉讼。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