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团体赛缺席一人如何处罚?
1)乒乓球规则:
1.1表
1.1.1桌子的上表面称为游戏桌,应该是平行于水平面的长方形,长274m,宽1.525m,高地方向高76cm。
1.1.2桌面不包括桌面的侧面。
1.1.3游戏桌可由任何材料制成,并应具有一致的弹性,即标准球从30厘米的高度落到桌上时,反弹高度应为23厘米左右。
1.1.4台面应为深色、无光泽,沿每张2.74米比赛界面边缘有一条宽2厘米的白色边线,沿每张1.525米比赛台面边缘有一条宽2厘米的白色端线。
1.1.5打球台被一个平行于端线的竖网分成两个相等的台区,每个台区的整个面积应该是一个整体。
在1.1.6双打中,每个台区要用一条宽3mm的白色中线分成两个相等的“半区”。中线与边线平行,应视为右半边的一部分。
1.2网络设备
1.2.1网装置包括网、挂网绳、网柱和将它们固定在桌子上的夹子部件。
1.2.2网要挂在绳子上,绳子两端要绑在直立的网柱上,高度为15.25 cm,网柱外缘到边线外缘的距离为15.25 cm。
1.2.3全网顶部距离球台15.25 cm。
1.2.4全网底边尽量靠近球台,两端尽量靠近网柱。
1.3球
1.3.1球应为直径为38毫米的球形。
1.3.2球重2.5g..
1.3.3球应该是赛璐珞或类似材质,白色、黄色或橙色,无光泽。
1.4球拍
1.4.1球拍的大小、形状、重量不限,但底板要平整坚硬。
1.4.2底板厚度至少应为天然木材的85%,加强底板的胶层可采用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压缩纸等纤维材料,每层胶层不得超过底板总厚度的7.5%或0.35 mm。
1.4.3用于击球的球拍面应覆盖一层颗粒向外的普通颗粒胶,胶的厚度不得超过2mm或覆盖有向内或向外颗粒的海绵胶,连同粘合剂,厚度不大于4 mm
1.4.3.1“普通颗粒橡胶”是一层无泡沫的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其颗粒必须分布在整个表面,平均密度不低于10个/平方厘米,不超过50个颗粒。
1.4.3.2“海绵胶”是指在一层泡沫橡胶上覆盖一层普通颗粒胶,普通颗粒胶厚度小于2mm。
1.4.4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但不得超出其边缘。靠近手柄和手指握持部分的部分可以不被覆盖,或者可以被任何材料覆盖。
1.4.5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夹层、覆盖层和粘合层应是一个厚度均匀的整体。
1.4.6球拍的两面,不管有没有遮挡,一定是暗沉的,一面鲜红,一面黑色。球拍的边缘应该是钝的,而不是白色的。
1.4.7由于意外损坏、磨损或褪色,球拍面的完整性和颜色一致性略有差异。只要拍面性能没有明显变化,就可以使用。
1.4.8运动员在比赛开始和比赛过程中需要更换球拍时,必须向对手和裁判出示他将使用的球拍,并允许他们检查。
1.5定义
1.5.1“回合”:球在比赛中的一段时间。
1.5.2“球时的比赛状态”,从发球时起,球在故意向上抛之前,静止片刻不拍手。在这一轮中再次得分或发球。
1.5.3“重新发球”:回合无得分。
1.5.4“一分”:该轮得分。
1.5.5“拍手”:握球拍的手。
1.5.6“不要怕手”:不握球拍的手。
1.5.7“击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手腕以下的部位触球。
1.5.8“拦网”:对手击球后,比赛状态的球未触及己方球台或超出球台或其端线,即触及己方球员或其所穿的任何东西。
1.5.9“发球者”:一轮中第一个击球的球员。
接球手:在一轮比赛中第二个击球的球员。
1.5.11 "裁判员:被任命管理一场比赛的人,
1.5.12“裁判助理”: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协助裁判的人。
1.5.13运动员“穿或带”的任何东西,包括他在一轮开始时穿或带的任何东西。
1.5.14球在凸出台外的网器下或网器外通过,或过网后返回的球,应视为已“通过或绕过”网器。
表1.5.15的“端线”包括端线两端的无限延长线。
1.6法律服务
1.6.1发球时,球要放在手掌上,不要拍手,手掌要张开平放。球应该是静止的,在发球方端线的后面,游戏水平面的上面。
1.6.2发令员必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向上抛起,且不得使球旋转,在不拍手的情况下使球离开手掌后上升不少于16 cm。
1.6.3当球从最高投掷点落下时,发球方可以击球,使球先触及自己的场地,然后越过或绕过网器,再触及接发球方的场地。在双打比赛中,球应该碰到发球者和接球者的右半边。
1.6.4从投球前球静止的最后一刻到击球,球和球拍都要在球台的水平以上。
1.6.5击球时,球应在发球方端线后方,但不得超出发球方身体离端线最远的部位(手臂、头部或腿部除外)。
1.6.6运动员发球时,有责任让裁判或助理裁判看他是否按照法定发球的规定发球。
1.6.6.1如果裁判怀疑发球方某个发球动作的正确性,而他和助理裁判都不确信该发球动作是违法的,那么在一场比赛中第一次出现这种现象时,裁判可以警告发球方不计分。
1.6.6.2在同一场比赛中,如果球员发球的正确性再次受到怀疑,无论是否出于同样的原因,都会毫无征兆的丢一分。
1.6.6.3无论是第一次还是任何时候,只要发球方明显没有按照法定发球的规定发球,他就会毫无征兆的被扣一分。
1.6.7当运动员因身体受伤不能严格遵守法定发球的某些规定时,裁判员可以作出免除执行的决定,但必须在赛前向裁判员说明。
1.7法律反击
1.7.1对方发球或回球后,我队球员必须击球使球直接越过或绕过网器,或触及网器,再触及对方台。
1.8比赛顺序
1.8.1单打,合法发球,先发,然后接发球,接发球合法反击,然后交替合法反击。
1.8.2双打中,合法发球,发球球员,然后接发球员合法反击,然后发球球员的同伴合法反击,然后球员依次合法反击,这个顺序。
1.9再发球
在1.9.1回合中,在下列情况下应再次授予服务:
1.9.1.1如果发球方发出的球在越过或绕过网装置时触及网装置,则成为合法发球或被接发球方或其同伴阻挡。
1.9.1.2如果接球员或同伴没有准备好,球就已经发球了:而且接球员和同伴都没有试图击球。
1.9.1.3运动员因无法控制的干扰未能前往合法发球。合法反击或者遵守规则。
1.9.1.4主裁判或副裁判暂停比赛。
1.9.1.5双打中,球员发球接发球失误。
1.9.2游戏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暂停:
1.9.2.1由于需要纠正错误的发球接发球顺序或方位;
1.9.2.2由于轮换服役方式;
1.9.2.3对运动员进行警告或处罚;
1.9.2.4本轮的结果可能会因为比赛环境的干扰而受到影响。
1.10一个点
1.1O.1除发球被判重的一轮外,运动员在下列情况下得一分:
1.10.1.1对方球员未能合法发球;
1.1O.1.2对方运动员合法反击失败;
1.1O.1.3球员发球或回球后,对手击球前,球碰到除网器外的任何东西;
1.10.1.4对方击球后,球越过己方端线,不触及己方平台;
1.10.1.5被对方封杀;
1.10.1.6连击;
1.10.1.7对手用不符合1.4.3规定的拍面击球;
1.10.1.8对方玩家或其佩戴的任何玩家移动桌子;
1.10.1.9对方球员或其穿戴的任何东西触及网器;
1.10.1.10对方球员触桌不拍手;
在1.10.1.11双打中,对方球员击球顺序错误;
1.10.1.12执行发球轮换法时,接发球方或其双打搭档,包括接发球一拍,完成13次合法反击。
一局1.11
1.11.1在一场比赛中,先得11分者为胜者,10平局后先得2分者为胜者。
1.12一局
1.12.1每局由奇数组成。
1.12.2一场比赛要连续打。但是,在比赛间隙,任何运动员都有权要求不超过两分钟的休息时间。
1.13发球接发球交换位置顺序
1.13.1选择发球、接发球和本方。哪一方的力量应该通过抽签来决定。胜者可以选择先发球或先接发球,也可以选择先站在一边。
1.13.2当一方球员选择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先选择站在一边时,另一方球员应有另一种选择。
1.13.3每得2分后,接发球方成为发球方,以此类推,直到比赛结束,或者直到双方得分达到10分或者实行轮换发球法。此时发球接发球顺序不变,但每人只依次发球1分。
1.13.4双打第一局,发球方先确定先发,再由先接方确定先接方。在随后的比赛中,第一个接发球者确定后,第一个接发球者应该是前一场比赛中为他发球的选手。
1.13.5在双打中,每次改变服务,前面的服务器要成为服务器,前面服务器的伙伴要成为1.13.6的游戏中的第一个服务器,服务器要在游戏的下一局中首先接收服务。双打决赛中,当一方先得5分时,接发球方应交换接发球顺序。
在1.13.7的游戏中,一个方向的游戏一方要在下一局换到另一个方向。在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5分时,双方应交换位置。
1.14发球和接发球顺序和方位错误。
1.14.1裁判一旦发现发球接发球顺序错误,应立即暂停比赛,按照比赛开始时确立的顺序和场上比分发球或接发球;双打中,发现错误时按照该局有权先发球的一方确立的顺序纠正,比赛继续进行。
1.14.2裁判一旦发现选手应交换位置而未交换位置,应立即暂停比赛,并按照比赛开始时确立的选手应站的正确位置进行修正,然后再继续比赛。
1.14.3在任何情况下,发现错误之前的所有分数都是有效的。
1.15旋转发球法
1.15.1如果一场比赛在15分钟后仍未结束(双方至少都得了19分的情况除外),或者在此之前的任何时候双方球员都提出要求,应实行轮换发球法。
当时限为1.15.1时,球仍处于比赛状态,裁判应立即暂停比赛。被暂停的服务器发球,继续比赛。
1.15.1.2当时球不在比赛状态,上一轮的接发球和接发球要发球,继续比赛。
1.15.2之后每位选手依次发球一分,直到比赛结束。如果接发球方进行了13次合法反击,则该接发球方得1分。
一旦实行1.15.3轮换发球法,或者一场比赛持续10分钟,该场比赛的剩余比赛必须实行轮换发球法。
注意:
中断
1.除非有一名玩家要求,否则游戏将继续进行。
2、局与局之间,间隔时间不超过1分钟;
3.每场比赛,每得6分后,或者决胜局交换位置时,都有短暂的擦汗时间。
ITTF规定的乒乓球比赛新规则中关于发球的第2.6.1、2.6.2、2.6.5条将被以下规则所取代:本次修订自2002年9月6日起实施。
1,当球停在球员的开平手掌时,可以发球。
2.从球离开球员手掌的瞬间到被击中的瞬间,球应该在台平面的水平上方,发球方端线的后方。
3.击球时,发球者或其双打队友的身体和衣服不能在球和网之间的范围内。这个提议的修改的目的是防止隐藏服务脱离接收者的视线。
1)球从扔出到被击中,必须保持在台面以上。
2)球员身体和衣服的任何部分都不能卷入球网和假想线形成的三角形中。击球时,假想线由球和球网两端组成。
开放式发球新规则简介
ITTF采用的方案叫做“前方发球”,其内容是这样表述的:运动员发球时,球与球拍的接触点与球网两侧的网柱连接所形成的三角形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限制运动员在发球时身体和手臂的掩护动作,使接发球者能看到自己手的瞬间发球者的动作状态,降低判断接发球的难度,增加比赛回合数。
2)国际竞争规则:
2.1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
2.1.1竞争类型
2.1.1.1“国际比赛”,即一个以上协会的运动员参加的比赛。
2.1.1.2“国际比赛”,即不同协会的队伍之间的比赛。
2.1.1.3“开放式比赛”,即协会所有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2.1.1.4“限制赛”,即比赛仅限于除年龄组以外的特定组别的运动员。
2.1.1.5“邀请赛”,即比赛仅限于个人邀请和指定运动员。
2.1.2适用范围
2.1.2.1除非2.1.2.1中另有规定,规则将适用于世界、欧洲和奥林匹克比赛、公开比赛和国际比赛,除非参赛协会另有协议。
2.1.2 . 1.1理事会可授权公开赛主办方采用执委会发布的实验规则。
2.1.2.2建议竞赛规则适用于所有其他国际比赛,也建议所有协会在举办国内比赛时采用这些规则。
2.1.2.3国际竞赛规则适用于以下比赛:
2.1.2.3.1世界和奥林匹克运动会,除非理事会批准其他规定并事先通知各参赛协会;
2.1.2.3.2各州,除非有关各州联合会已批准其他规定,并事先通知各参加协会;
2.1.2.3.3公开锦标赛(2.6.1.2),除非根据第2.1.2.4条经ITTF批准并经参赛选手同意另有规定;
2.1.2.4不符合本规则任何规定的公开比赛;应在申请表中说明变更的性质和范围;填写并提交报名表即视为申请人同意比赛条件,包括更改内容。
2.1.2.5建议本竞赛规程适用于其他一切能遵守规程的国际比赛。
2.1.2.5.1州锦标赛以外的地区性比赛可根据有关地区当局不时制定的规则举行。
2.1.2.5.2由非成员组织主办的国际限制赛和邀请赛,以及特许的国际比赛,可根据主办方制定的规则或经主办方同意举办。
2.1.2.5.3根据协会制定的规则,可举办仅限于协会运动员参加的比赛。
2.1.2.6一般情况下,这些规则和国际竞赛规则被认为适用于所有国际比赛,除非事先约定或明确写入公布的竞赛规则中的变更。
2.1.2.7对规章的详细解释和理解,包括对设备规格的说明,应以理事会批准的技术文件和裁判手册的形式公布。
2.2设备和比赛条件
2.2.1竞赛设备
2.2.1.1公开比赛报名表或比赛指南应当载明所用球台的品牌和颜色、网器的品牌、球的品牌和颜色;器材的选择应由比赛地协会从ITTF目前认可的品牌和型号中进行。
2.2.1.2竞赛器材的审批或许可由器材委员会代表理事会实施;如果在任何时候发现继续生产或使用一种产品对乒乓球运动有害,将取消该设备的批准。
2.2.1.3球拍击球面的封面应是ITTF目前许可的品牌和型号,其边缘必须清晰地贴有商标型号和ITTF标志。
2.2.1.4球板盖可用压敏胶带或ITTF认可的其他粘合剂粘合;如发现任何一名运动员的板板含有违禁粘合成分,将取消其参加现场比赛的资格,并向其所属协会报告。
服装
2.2.2.1比赛服装一般包括短袖运动衫、短裤或裙子、袜子和运动鞋;除经裁判允许外,比赛期间不得穿半套或全套运动服等其他服装。
2.2.2.2短袖运动衫、短裤或短裙可以是任何颜色,但其主色应明显不同于比赛用球的颜色。除袖子和衣领外的短袖运动衫。
2.2.2.3可以有:
2.2.2.3.1正面或侧面总面积不超过64平方厘米的徽章或文字,广告除外;
2.2.2.3.2运动服背面的数字或文字用于表示运动员及其协会,或者在俱乐部比赛的情况下,表示其俱乐部;
2.2.2.3.3广告符合2.2.4.6的规定。
2 . 2 . 2 . 3 . 4 ITTF批准的ITTF标有“ITTF”字样。
2.2.2.4应优先在运动员球衣后面的中间位置佩戴组织者指定的号码布,以识别运动员,而不是广告。这种尺寸的布应该是长方形的,面积不超过600平方厘米(A4)。
2.2.2.5运动服正面或侧面的标志或装饰以及运动员穿在比赛服上的任何物品,如首饰装饰等,都不能太显眼或反光,以免影响对手的视线。
2.2.2.6的服装不得带有任何可能引起不快或诋毁这项运动声誉的设计或文字。
2.2.2.7比赛服装的合法性和可接受性应由裁判决定。但是,裁判员不得否认ITTF认可的图案。
2.2.2.8代表队运动员,或由来自同一协会的运动员组成的双打,除鞋袜外,服装式样和颜色应相同。
2.2.2.9比赛双方的运动员应穿着颜色明显不同的运动衫,以便观众容易区分。
2.2.2.10当双方运动员或运动队所穿服装颜色相近,且双方均不愿更换时,应抽签决定一方必须更换。
2.2.3比赛条件
2.2.3.1比赛场地的空间应不小于14m长,7m宽,4m高。
2.2.3.2赛区应由同样高75厘米的黑色挡板环绕,以将其与相邻的赛区和观众隔开。
2.2.3.3世界级比赛,从球台高度测量的照度不应低于1000勒克斯,其他比赛不应低于600勒克斯;比赛区域其他部分的照度不得低于比赛桌照度的一半。
2.2.3.4光源离地面不得低于4米。
一般来说,2.2.3.5场地周围的区域应该是黑暗的,并且不应该有明亮的光源或通过窗户暴露的阳光。
2.2.3.6的新地板颜色不宜过浅或反光强烈,表面不宜为砖、水泥或石材;在世界级比赛和奥运会中,地板应采用木材或ITTF认可的某种品牌和种类的可移动塑料地板。
2.2.4广告
2.2.4.1比赛区域内,广告只能在指定的设备、装置上展示,不能单独设置广告。
在2.2.4.2的任何地方都不允许使用荧光或亮色。
2.2.4.3挡板内侧的文字和标记禁止使用白色或黄色,不得超过两种颜色;其总高度应限制在40厘米以内。
2.2.4.4桌子上的广告只能在桌子的两面和两个端面展示,每个广告的总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厘米。永久性广告仅限于制造商的商标、标志或名称,每边可以有一个广告,但主办方可以允许其他临时性广告,每边和每端可以放置一个广告。
2.2.4.5赛区裁判台或其他设备上任何广告的总面积不得超过750平方厘米。
每半个2.2.4.6赛区的地板上可以有一个广告,面积不超过3平方米,距离球台或挡板不少于2米;此外,制造商名称和标识的面积不得超过750平方厘米。以上颜色都要和地板颜色一样,可以浅一点,也可以深一点。
2.2.4.7运动员服装上的广告应受到以下限制:
2.2.4.7.1正常的商标、标记或制造商名称所占的总面积不得超过24平方厘米;
2.2.4.7.2短袖运动衫正面或侧面的广告不得超过三个,广告总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厘米,每个广告必须明显分开;
2.2.4.7.3短裤和短裙可以有一个面积不超过40平方厘米的广告;
2.2.4.7.4短袖运动衫的背面可以有面积不超过200平方厘米的广告;
2.2.4.8运动员号码布上的广告总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厘米;
2.2.4.9裁判员服装上的广告总面积不得超过40平方厘米;
2.2.4.10比赛服装和号码布上不得有烟草制品、酒精饮料或有害药物的广告。
2.3法官的管辖权
2.3.1裁判
2.3.1.1每场比赛指定一名裁判,其身份和工作地点告知所有参赛选手和领队。
2.3.1.2主审法官负责以下纠纷:
2.3.1.2.1主持抽签;
2.3.1.2.2编制比赛日程;
2.3.1.2.3分配竞赛工作人员,必要时更换竞赛工作人员;
2.3.1.2.4主持赛前竞赛官员短会;
2.3.1.2.5运动员资格审核;
2.3.1.2.6决定是否在紧急情况下中断比赛;
2.3.1.2.7决定一场比赛中运动员能否离开比赛区域;
2.3.1.2.8决定法律执业时间是否可以延长;
2.3.1.2.9决定运动员能否在一场比赛中穿长款运动服;
2.3.1.2.10对任何有关规章制度解释的问题作出决定,包括服装的可接受性、比赛器材和比赛条件;
2.3.1.2.11比赛紧急中断时,裁判员有权决定运动员是否可以练习以及在哪里练习。
2.3.1.2.12对不良行为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
2.3.1.3经竞赛管理委员会同意,当裁判员的任何职责委托给某些其他人员时,应将这些人员各自的特殊职责和工作地点告知参赛选手和领队。
2.3.1.4裁判员或其缺席时负责代理的副裁判员应自始至终出现在比赛场地。
2.3.1.5审判长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随时更换裁判、副裁判或者柜台,但不得改变被更换人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事实问题作出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