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暂住证的孩子能上当地的小学吗?
1.办理居住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居住地址、就业、就学等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会当场审核提交的材料。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3.对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延长按期制发居住证的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二、暂住证的特点
1,作为依法应该废止的“旧法”,暂住证制度在很多地方还能存在。主要原因是有关方面不是从“法”的角度来理解暂住证制度的正当性,而是从他们更看重的“社会”的角度来理解,认为暂住证制度继续存在是相当合理的。暂住证制度即使失去正当性,其合理性也不可动摇,不能为了“合法”而废除;如果批评者一定要问合法性,通过修改相关法律让暂住证制度重新“合法”也不是不可能。否定暂住证制度的正当性似乎还不够,还要认真审视其存在的“合理性”。
有关方面为暂住证制度列出的“合理性”,无非是“限制劳动力盲目流动”和“加强治安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同资本、技术等资源要素一样,需要在自由流动中得到优化。劳动力的流动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即使有一些“盲目”的成分,也会随着市场体系的完善而逐渐消失,不需要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干预。
2,缺陷,暂住证制度人为地为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设置了门槛,确实能起到限制劳动力流动的作用,在鼓励劳动力流动的今天,这种作用是不合理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应该是一个全民参与的过程。全民参与经济建设,必然会带来人口迁移、流动人口管理等各种问题,这是社会的客观规律。政府不应以行政手段干预社会的客观规律,出台限制国民正常流动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于体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接受义务教育,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