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不允许招收想留校生的原因是什么?
教育部: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曾向其他学校借读的学生。教育部表示,进一步实施义务教育不考试、就近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区域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覆盖。小学招生一般采取注册的形式,初中招生一般采取注册或直接招生的形式。按照强弱结合的原则,合理分配直接招生的初中和小学,确保教育机会公平。
《通知》要求,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混合招生。各地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招生秩序,坚决防止影响学生招生秩序。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计算机随机派位方式招生。落实民办中小学跨区域招生审批办法和黑名单制度。
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和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顶”招生、跨审批地区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各类大陆民族班和海空军青少年航空实验班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管理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禁止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普通高中严禁招收不符合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也不得招收非本校就读的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生学籍管理,严禁“分离国籍”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同时注册或交叉注册“双重学籍”。
通知要求,各地要定期检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格,并于每年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合格学校。经核实,不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招收或与中等职业教育联合招生。跨省东西合作、对口帮扶、联合培养等贫困地区教育扶持政策,可按规定跨地区招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实施跨省招生,严禁以临时转移户口等方式骗取高考报名资格;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开展合作办学。对于达不到规范办学要求或在招生、实习、资助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主办单位采取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停止当年招生或者吊销办学许可证。未经主管教育部门同意,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设立分校或异地办学。
在高考招生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切实落实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净化考试纪律的主体责任,做好报名、考试组织、评卷、志愿填报、录取等工作。高校和省级招生办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入学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中央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细致地做好重新注册、组织专项考试、加强资格审查等工作。,严格选拔多元化人才,不因扩招而降低规范化管理要求。
地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参加高考学生的报名资格,加大“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行为。要严格审核高考加分资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加分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要职责、工作流程和审核规则。严格执行加分政策范围。全国性加分项目可用于所有高校,地方性加分项目只能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其分数不得累计。
对于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通知表示,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规定和考试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高校考试工作。加强对面试专家及其他相关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认真落实回避制度。高校考核笔试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面试采取专家和考生“双随机”抽签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要进一步提高录取标准,合理确定参加自主招生高校考试并具备选调资格的考生人数;进一步提高体育、艺术招生专项测试要求和文化课录取要求。各地要加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统筹规划,逐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加强考试管理,确保严格有序、安全规范、公平公正。
《通知》要求,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合格考生信息和录取要求必须及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教育部表示,将加强招生监督检查,严惩违规行为,规范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