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怎么选?
法律主观性: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更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第二十八条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出席,所作决定应当经出席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村民小组组长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根据上述规定,村党支部只能向村民会议提出建议,而不能任命、委派或更换村民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