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人才引进摇号流程

应用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历或紧缺专业大专(35周岁以下)大中专院校人员申请落户杭州的,应符合在杭居住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1年及以上的条件。

2.符合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受理条件,人事档案在杭州市人才市场管理;

3.工作单位没有集体户口,本人也不具备设立独立户口或亲属投靠的条件。

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请同时提供大专毕业证书)

②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户籍证明)

③在杭与现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职)和居住证。

(4)结算当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使用)(缴费状态须显示已参保、已缴费、单位正在缴费)

⑤无杭州市区(含杭州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住房证明(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已购房但未交付的须单独提供购房合同,已婚者须提供结婚证及夫妻双方在杭州均无住房的证明。

⑥身份证

注意:

①户籍证明上的迁入地址必须是杭州。

②保险凭证上显示的当前缴费人名称必须与杭州市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

③在杭州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以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本人必须是法人代表,如果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代替两份申请材料。

(4)本科未取得学位证的,由学校出具未取得学位证的原因证明。

⑤紧缺专业大学生是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本市公布的紧缺专业名称目录一致的人员。

⑥本科生年龄在45岁以下,专科生短缺年龄在35岁以下。

其他事项:

1.以上申请材料全部提交原件进行审核,同时准备公安部门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原件提交审核后,退回当事人的申请材料提交复印件备案)。※:

2.需经市(区)公安机关批准落户杭州的人员(持有《户籍证明》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除外),需填写《落户杭州审批表》和《落户杭州审批表》。

3.需要通过就业调整(改派)落户杭州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先办理就业调整(改派)手续,就业报到证须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变更;《户籍证明》的迁入地址不是杭州且所载内容被涂改、修改的,由原户籍迁出地公安派出所重新打印出具;

4.2010年7月15日以后,必须使用省级派出所出具的新版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右下角有“2015打印”字样,在“原住址”一栏填写的具体地址处加“(镇)”或“(村)”。

5.普通高校毕业生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该校的,入学杭州所需申请材料中的“户籍证明”变更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分别提供学校证明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6.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户籍证明》、《就业报到证》有效期一般可延长至毕业年度的65438+2月31;

7.杭州市房地产档案馆(上城区开元路40号)出具的无房屋证明(杭州市区房屋查询记录);

处理过程

人事档案转杭州人才市场管理,持申请材料到杭州人才市场初审→市(区)公安机关到杭州人才市场审核,到相应公安机关户口所在地审核。审核通过后,到指定派出所和杭州人才市场办理集体户口挂钩手续,持相关材料(含审批材料)到杭州人才市场办理集体户口挂钩手续;无需公安部门户口审批,直接办理集体户口挂靠手续→持杭州人才市场出具的《落户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指定派出所落户。

▲以上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根据本市公安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及要求编制。如有不符或变更,请以本市公安部门现行要求为准。

需要注意的事项

1.申请落户杭州市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2.符合杭州市落户条件的人员,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落户:用人单位集体户、亲友户(依托亲友)、在杭州市已购买(交付)自住房的家庭等。

3.根据人社部发的183号文件,没有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工作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或本人具备设立独立户口条件且有亲属投靠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杭州市人才市场相关政府部门定期开展集体户口清理工作,将符合人才市场集体户口迁出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户口迁入;

4.已落户人员从杭州市人才市场转移人事档案的,也要及时将户口从杭州市人才市场集体户迁出;

5、入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加入邪教组织和参与一切非法行动。

6.户口需要从杭州人才市场集体户口迁入。

搬运地点:

6月1起,杭州人才可直接在派出所引进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