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销售需要公证吗?

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公证不是有奖销售的法定要件。

2.根据业务需要,行为人在开展有奖销售活动时,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3.法律依据: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全文及《关于禁止奖金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的若干规定》;

(二)《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2)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和收养关系;

(七)出生、存活、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是否有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件的签字、印章和日期,文件的复印件和影印件与原件一致;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项: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项;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有关的财产、物品和文件;

(四)撰写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