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建议把欧冠改成四年,1。你同意吗?
(一),从商业利益最大化的角度
欧冠的本质是欧洲俱乐部之间的商业竞争,是欧足联的王牌,也是奖金最高的体育赛事之一。但即便如此,与欧冠带来的转播权费、广告费、游戏及其他周边产品的版权费等商业利益相比,所谓的头奖几乎就像九个牛一美分一样。可以说,本届欧冠不仅是正宗足球技战术层面的最高级别比赛,也是触及欧足联、俱乐部、转播商、赞助商、版权使用者方方面面的盛大“商业* * *体”。
随着近几年欧冠时不时的影响,任何比赛的收视率都可以在欧冠进入淘汰赛阶段后轻松超越大联盟和其他俱乐部杯的焦点。但是收视率带来的转播权收益只是欧冠整体收益的一小部分。
比如鼎盛时期已经没落的意甲豪门国际米兰,1819赛季打了一场欧冠小组赛就被淘汰,收入一度达到4250万欧元,而上赛季欧联杯的收入只有539万欧元。
所以,与其做一个每年都能赚满钱的生意,不如换成四年才能赚一次的生意?欧足联和俱乐部对钱有仇吗?
(二)从竞赛制度的可行性来看。
俱乐部层面的赛制是赛季制。赛季的事情当赛季处理,本赛季的结果最多只会影响下赛季的杯赛资格。那么可能有人会问,如果单纯考虑赛制的可行性而不考虑商业利益的要素,那么俱乐部级别的比赛,比如欧冠,是否可以像世界杯一样改为每四年举办一次?
答案也可以是否定的。
原因如下:
①球员在俱乐部之间非常活跃。
如果欧冠像世界杯一样,通常先打2-3年的预选赛,然后每4年打一场欧冠比赛,那么就要形成一个现象,就是球员A在预选赛中为A队效力,随队进入比赛,但在比赛开始前转会到B队,那么这个球员A在比赛中能为谁效力呢?
如果这只是极小概率,可以通过欧足联仲裁处理,不影响大局。但关键问题是,这是一个普遍性的东西。球员通过转会、租借等方式在俱乐部之间频繁流动。所谓“铁打的兵流水的兵”,一个球队的主力阵容很可能四年就变了。比如c罗,18上半年皇马头号球星,下半年成为尤文图斯头号球星。再比如伊布,职业生涯仅欧洲就换了8支球队,维耶里换了14支球队。除了在国际米兰待的时间比较长,大部分时间都是1年换一支球队...如果欧冠改为四年,像这样的球员如何定义自己代表哪支球队参加欧冠?
②在四年周期内,俱乐部团队可能会出现较大的实力动摇。
即使转会球员的参赛身份问题已经得到了各方的圆满处理,但是把欧冠改成四年任期还是不太可行,因为四年的时间,俱乐部球队的变动可能会非常宏大,教练会变,球员会变,整个技战术风格会变,实力可能会有很大的动摇,以至于战斗力会彻底崩溃。
这里,我们以A队为例。比如,经过漫长的三年资格赛,甲A队打进了最后一站比赛,但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俱乐部运营不佳、球员转会分离、主力阵容下滑等一系列因素,甲A队的战力崩溃了。结果当A队出现在欧冠正赛的时候,一度完整的和参加预选赛的“A队”不可同日而语,成了一条鱼。那么我想问一下,这么长的预选赛,最后入选参加主赛的队伍却成了毫无战斗力的钓鱼队,这有什么意义?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世界杯比赛每四年举行一次,所以这两个问题不存在。
它不存在。因为球员在国家队和国家队之间的活跃度很小,可以忽略不计(而国际足联对此有严格的规定,只要球员曾经代表一个国家参加过正式的国际A级比赛,那么即使他改变了国籍,也不能代表其他国家参加A级比赛。同时一个世界杯周期一个国家队的整体实力也不会被撼动太多。除了出线,教练在出线阶段最大的任务就是在充分考虑年龄、状态等因素后,实验出最合理的人员搭配和战术打法,以保证出线后站在比赛中的队伍是这个阶段国家的最高战力。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商业利益最大化考虑,还是从球员和球队的角度分析赛制的可行性,都不可能把欧冠改成四年一届的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