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中陈世峰被判了几年?

陈世峰被判20年监禁。

今天(65438+2月20日),日本时间15:00,江歌案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和恐吓罪判处被告陈世峰20年监禁。

此前,日本检方对被告人陈世峰提出了20年监禁的量刑意见,判决将由6名日本公民“裁判”和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做出。

案例回顾

当地时间2065 438+016 10月3日夜,在东京法政大学就读的中国留学生江歌接到朋友刘鑫的电话,希望她到车站接她回家。江歌随后赶到车站去接刘鑫,但是到了他住的公寓楼,刘鑫的前男友在公寓楼前等着,三人发生了争执。随后江歌将刘鑫叫进了先进房,自己与男子发生争执,并阻止男子进入房间。紧接着,刘鑫和邻居听到尖叫声,立即报警。江歌在楼道摔倒,颈部被刺数刀(最大伤口10cm),出血。警察赶到后,江歌立即被送往医院,但由于失血过多,没能保住性命。

江歌的母亲说,江歌去车站接刘鑫的时候,两人一直在通话,这段通话一直持续到女儿遇害前18分钟。

江歌案中相关人物的关系

2065 438+0165438 2006年10月24日,日本警方确认嫌疑人是与其同居的一名女生的前男友。当被日本警方询问时,陈世峰说案发时她不在家,并否认犯罪。事发42天后,日本警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了嫌疑人。

接受审判

今年6月65438+2月11日,中国留学生江歌杀人案(以下简称江歌案)在东京地方法院426号法庭开庭审理,历时7天。虽然审判在日本举行,但该案在中国受到舆论的深切关注,因此许多中国媒体赶到现场进行实时报道。

65438+2月11,江歌案在东京地方法院开庭。

江歌审判* * *设38个观众席,其中记者席6个,其余通过抽签决定。由于日本在2009年5月31日恢复陪审团制度,所以在这次审判中,除了三名法官外,还有六名陪审员。这些陪审员也是随机抽签决定的,而且都是普通的日本公民。在此之前,他们并不知道具体案情。他们只能通过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的陈述来把握事件的经过,然后做出判决,但不会对最终的判决产生任何决定性的影响。

继11上午庭审后,当天下午负责江歌尸体鉴定的法医做出了尸检报告。报道称,受害人身上有11-12处伤口。致命伤是脖子左动脉上的一道口子,导致江歌失血过多,很快失去意识,不能说话。此外,姜辛格在她的手指上发现了五处伤口,这些伤口被列为防御性伤害。法医还确定,陈世峰脸上的一道伤疤不是江歌刺伤造成的,而是抓伤或抓伤。

受害人江歌的母亲下午出现在庭审现场。当她看到尸检照片,听到报告内容时,哭了很多次。陈世峰的家人没有出现在现场。

在审判现场手绘

江歌审判将持续7天,从65438+2月11到15和18,将于东京时间2月20日下午3点宣判。

基督教公谊会对星期日的称呼

水果刀的来源是关键

在审判的第一天,检方指控陈世峰恐吓,强迫刘鑫(陈的前女友和江歌的室友)之前多次复合,并威胁要公开他的内衣照片。

同时,检方认为,陈世峰去江歌住处前准备了水果刀,有明确的计划,犯故意杀人罪。而且去江歌家的路上,陈世峰没有按常理坐地铁,而是坐了两站后买了单程票,当天还特意带了换洗的衣服。因此,检方认为,陈世峰的杀人动机是强烈的,计划是明显的。

根据检方的证据,警方在陈世峰大学的研究室发现了水果刀的鞘,但没有找到刀。

第二天

姜木第一次出庭。

第二天,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当庭陈述。她说她在2006年10月2日晚与江歌* * *进行了约1小时40分钟的微信语音通话,江歌在通话后的第8分钟遇害。江歌曾经在语音聊天中告诉妈妈刘鑫和陈世峰分手的事情。

对于关键证据水果刀的来源,江秋莲表示,从未听说过江歌拿水果刀自卫,也没有听女儿说过刘鑫拿水果刀自卫。与此同时,陈世峰大学的导师说,他买了同样的水果刀,但他没有打开包装。

第三天

刘鑫出庭作证。

在65438+2月65438+3月的审判中,江歌案最重要的证人刘鑫被安排在东京地方法院的另一个房间通过视频连线作证。刘鑫否认将水果刀交给姜,并说家里只有两把菜刀,而没有水果刀。

辩护律师还质疑了关门的问题。根据日本警方公布的12,12审讯时的录音,刘鑫在事发当天报警时说:“门是锁着的,不要骂!”对此,刘鑫回应称,他当时说的是:“门为什么锁着,别闹了!”是警察没有把“怎么样”二字记录下来。辩方律师认为,警方录音中没有显示“如何”一词,刘鑫在录口供时也没有提到“如何”一词。

第四天

陈世峰说是刘鑫把江歌推出去的。

第四天庭审,被告人陈世峰称:案发当天不是为了杀刘鑫,也不是为了找刘鑫,而是为了找江歌,希望通过和江歌的沟通,改善自己和刘鑫的关系。

陈世峰还说,他白天在刘鑫那里拿钥匙的时候,看见她包里有东西。当时没看清楚,后来以为是刀。同时,在庭审中,陈世峰还称,江歌尖叫后,刘鑫打开门,将刀交给江歌,随后听到门内传来铁链锁门的声音。他在与江歌争刀时,“不小心划伤”了江歌,致其死亡。

第五天

姜木在法庭上晕倒了。

第五天,陈世峰在法庭上说,他被捕后,曾四次写信给姜木道歉,但都没有寄出。同时,陈世峰也反省道:“我犯了这么大的罪。说实话,我不知道怎么丢了命。如果可以,我愿意尽全力补偿。”听到这句话,江秋莲突然动情地说:“把我女儿还给我,用你的生命来偿还!”然后江秋莲用手捂着胸口,靠在椅子上突然晕倒。法官宣布紧急休庭。

经新审,陈世峰交代,他于10月3日凌晨165438离开江歌的公寓后,将水果刀埋在距江歌住处约50米处的一处工地内(日本警方尚未发现凶器),随后他从包里拿出自己的换洗衣服穿上回家。第二天,陈世峰把作案时穿的裤子和戴的帽子扔进了楼下的垃圾堆。165438+10月5日,他将作案时携带的背包扔进了上野公园。

第六天

检方试图判处陈世峰20年监禁。

在审判的第六天,日本检方否认了被告人陈世峰的所有关键陈述。

此外,日本检方还提出了判处其20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意见。有七个原因:

陈世峰表现不好。江歌脖子上有12伤口,主要伤口从右向左贯穿,深度6.5cm-8cm;

②杀人动机强烈;

③陈世峰是自私的;

(4)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的;

(5)陈世峰是有计划的杀人行为;

6如果刘鑫开门,检方推测也会强行开门,杀死刘鑫;

⑦行为是报复,没有后悔,道歉只是形式上的。

真的太便宜他了,死人怎么能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