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2021
泸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如下:
1,户籍:至少1家庭成员为合江县富阳街道户籍城镇居民,且已1年;
2、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或患有重大疾病),人均月收入应低于3258元;
3、重度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的单身居民,月收入应低于3758元;
4.其余申请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该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人均月收入应低于2758元);
5.申请人与* * *同一申请人无私拥有住房(含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15平方米)及商业、办公、生产用房,未租住过公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不是个人所有,而是政府或事业单位所有。以低于市场价或承租方负担得起的价格租给新入职的员工,包括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也包括一些退休人员和残疾人。还有一些群体是从外地迁移到城市打工的。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当地无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二)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的;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已在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