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楼市新政

5月18日,浙江省湖州市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官方微信“湖州发布”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通知明确,住房限售。在中心城市范围内,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满两年后方可转让。申请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现)许可后,购房意向登记数量大于本期可售房源数量的,实行公证摇号销售。采取“限房价、限地价”方式出让的住宅用地项目,一律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出让。

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及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对房地产市场的要求,坚持“住不炒”的定位,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切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实行房地产联动。在细化网格、合理确定地价的基础上,热点区域实行“限房价、限地价、竞建、竞自持”的房地产联动机制。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拍卖前,应当签订承诺书,了解拟出让土地的联动机制和理性竞价情况,承诺书应当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第二,实行住房销售限制。在中心城市范围内,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满两年后方可转让。本通知实施前,购房人已签订购房协议、支付相关款项并能提供有效付款凭证,但未网签合同的,可不受限售政策限制。

第三,实行公证摇号销售。申请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现)许可后,购房意向登记数量大于本期可售房源数量的,实行公证摇号销售。采取“限房价、限地价”方式出让的住宅用地项目,一律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出让。

第四,严格管理合同更名。商品房在网上签订的合同,除父母、配偶、子女之间外,其他不得更名。网签后退房的,取消网签合同后的房屋按原价公开出售。

第五,加强住房保障。各区县要通过划拨土地、集中建设等方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快认定项目建设,增加住房供应,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第六,加强房地产市场整顿。坚决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重点打击虚假宣传、哄抬房价、信贷资金违规入市等违法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政策文件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区县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湖州房地产市场平平健康发展联席办公室

五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