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流程消防验收标准
消防验收流程
1,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公共展厅、博物馆展厅;
2.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站候车室和客运站候车室;
3.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和市场;
4.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所、医院门诊楼、教学楼、高校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房,儿童游戏室等儿童活动的室内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职工宿舍;
6.总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具有娱乐功能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餐厅、茶馆、咖啡馆。
消防验收标准1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一项行政许可职责,是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形成、保障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2007年,公安部消防局发布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暂行办法》,为消防验收提供了临时依据和方法。2009年5月1日,订单号公安部106颁布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组织消防验收。依法已经备案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进行工程验收。
消防验收标准2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条例》,指导和规范消防执法,增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山东、北京公安消防总队及有关方面专家进行了大量深入调查,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各地意见。在总结多年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与评估规则》。
消防验收标准3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并提供了评定方法。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新建、改建(含室内装修、改变用途)、扩建等建设工程竣工后进行消防验收,并查看竣工验收消防记录。试用后,用户普遍反映,该标准可操作性强,大大提高了消防验收的科学性和效率,对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行为、提高消防验收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消防验收标准4
公安部消防局已于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培训,让每一位消防检查员都能掌握标准的具体内容,按照标准的规定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按照标准实施消防检查。消防验收的标准很多,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规范》、《车库规范》、《加油加气站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