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旁听民事诉讼案件吗?

法律分析:公民可以参加公开的刑事案件。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抽签、摇号的方式发布旁听席位,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旁听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规则》

第八条公民可以参加公开案件的审理;根据法庭的开庭地点和旁听人数,必要时凭人民法院签发的旁听证进入法庭。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

(一)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2)精神病人和醉酒者;

(三)其他不适合审计的人员。

第九条观察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禁止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发言,不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吵闹或者实施其他妨碍司法活动的行为。

第十条记者采访应当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审判过程中不得录音、录像或者摄影。

第十一条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经院长批准,可以口头警告、训诫,或者没收录音、录像、照相器材,责令其离开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第十二条扰乱法庭、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法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并处罚款、拘留。

第十三条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由司法警察执行。

第十四条外国人和外国记者采访应当遵守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