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科学民主决策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加强政府投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利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资金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投资分为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贷款贴息等。本办法仅适用于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的政府投资项目另行制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是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投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和计划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协调监督。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监督职责。经济和信息化、教育、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和计划生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海洋与渔业、人民防空等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行政机关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活动中,应当保护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当前投资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内容只注重查错防弊,不评价项目绩效。

由于投资领域市场运作和建设管理不规范,发现和揭露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仍是投资审计的主要内容。审计人员重点审计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预算执行、工程造价等方面。至于投资是否合理,一般不予评价。

2.审计方式多为事后审计,缺乏必要的事前防范和事中监控。

建设项目具有周期长、投资大、控制环节多的特点。建设过程中决策、规划、设计、采购、招标、施工、监理等管理环节的任何漏洞,都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和浪费。然而,目前审计机关开展的投资审计大多仅限于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3.审计人才匮乏,审计方法落后。

投资审计涉及复杂、专业的审计事项,要求审计人员除具备财务知识外,还要具备工程和法律知识,但目前审计人员的专业多为会计;同时,由于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业务数据收集和转换困难,对审计人员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大部分不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审计手段落后。

4.审计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审计人员风险意识不强,采用的方法和程序不规范,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不足,必然带来审计风险;有的投资项目复杂,内控制度不健全,项目管理不规范;但如果被审计单位不积极配合,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更容易使审计人员做出错误判断。

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

1.与跟踪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作为一种全新的审计监督模式,目前跟踪审计全过程缺乏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审计依据不足,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尤其是在一些* * *问题上,执行标准不一,弹性太大,没有统一的做法。跟踪审计的范围、内容、程序、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等都缺乏具体的规范,导致跟踪审计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受到挑战,审计部门有时处于被动局面,既不能保证审计质量,又增加了审计风险。

2、审计任务重,专业人员短缺。

审计机关多为会计、审计、金融等专业人员,但懂工程设计、管理、施工、预算、计算机审计的人才非常缺乏。一方面,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涉及面广,需要广泛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跟踪审计时间长、工作量大,审计人员经常加班,个别项目审计效率不高;导致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未纳入审计计划,部分投资项目需要排队等候,投资审计存在盲区,后续审计无法开展。

3.对单位的认识有偏差,审计环境差。跟踪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方法,在基层审计机关还处于探索阶段。由于跟踪审计涉及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多,审计宣传和措施不到位,相关部门对跟踪审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理解、不信任、不配合。他们认为跟踪审计就是跟踪监控,跟踪审计就是控制对施工单位的支付。所以需要相关单位跟进。此外,后续审计受法律环境、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的影响,加大了后续审计工作的难度。

4、专业素质不高,审计风险加大。

跟踪审计涉及面广、责任重、要求高。从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审计人员大多是非专业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有心无力,专业技能难以适应后续审计的新要求。与其他审计项目相比,审计风险明显增加,主要是由于跟踪审计的对象多为建筑企业的老板,为了利益最大化,往往采用偷工减料、高估风险等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使得审计人员在工作中遇到很多障碍和压力。另外,内部审计人员对工程审计不了解,廉政审计建设和质量控制存在相当大的风险。

5.审计经费不足制约了审计的发展。

由于跟踪审计时间长,需要聘请专业人员。投资审计需要在办公经费、人员培训、计算机审计软硬件应用、现场跟踪审计检测的仪器设备等方面投入大量财力。由于审计经费难以保证,审计取证手段落后,一些后续审计无法开展,制约了审计的发展。

6、审计介入时间模糊,深度难以把握。法律依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发展建设规划,由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咨询论证后,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应当从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中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