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地摊经济允许吗?

你不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禁止在商场、商店外摆摊设点,禁止占用城市道路两侧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违反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禁止商场、商店在窗外墙壁上外出、销售和经营。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超出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非法销售、经营的物品和进行非法销售、经营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