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公房价格有哪些规定?

深圳公有住房价格规定如下:

1,安居房价格监管:

(1)位于原特区的公房项目毛坯房最高售价低于5万/m2;

(2)位于原特区外的公房项目价格低至2-3万平方米。

这些公房的价格是周边地区市场价的50-60%,未来公房整体价格将稳定在这个水平。

2、人才室价格监管:

(1)位于原特区的限价人才住房项目毛坯房价格在4-5万元/平方米范围内,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万元/平方米;

(2)位于原特区外的限价人才住房项目毛坯房一般在2-3万元/平方米范围,最高售价原则上不超过4万元/平方米。

3.公租房只租不售,租金打7折:

在全市各类住房中,公租房约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建筑面积30-60平方米。只租不售,租金为当时同地段市场商品房租金的30%左右,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边缘家庭租金为公租房租金的10%。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1,人才住房。

《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申请购买的主要条件为:具有深圳户籍的各类人才累计缴纳社保10年,无自有住房,5年内未转让自有住房或因离婚分割自有住房,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

如何定义上述文件中提到的“各类人才”?

《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显示,凡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深圳产业发展需要(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的技术人员、列入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的紧缺专业人才名单并与深圳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各类人才,均可纳入深圳市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

《意见》提出:“人才住房重点供应企业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等方面的合格人才。”

2.住房型商品房

《深圳市住宅商品房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租赁或购买的主要条件为:具有深圳户籍并在深圳缴纳社保10年,无自有住房,五年内未转让自有住房或因离婚分割自有住房,不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不超过收入财产限额。

深圳公共住房分配原则

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居住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显示,在住房分配方面,居住住房和人才住房分批分配。

对于已在轮候名单中申请住房的家庭,根据“老人老办法”,可继续采取轮候分配方式。同时,为充分体现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在安居型商品房分配过程中,优抚对象和残疾人家庭可享受增加摇号次数、配置两个摇号号码、适当加分等优先政策。

深圳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原则

《意见》提出:“建立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封闭流通制度”,即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在一定期限内封闭流通。封闭流通期间,因购买市场商品房等法定原因或自身原因需要转让的,应当转让给其他符合购买条件的对象,或者由政府回购。

购房人自购房之日起在深圳缴纳社保满15年,或年满60周岁且购房满10年,且符合深圳市人才住房办法和住房换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的,所购人才住房或住房换住房住房经政府批准后可以入市,但要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