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永久居民;
(2)在本地区就业或创业的城镇居民、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在本地区拥有无私产权或住房困难的退役士兵;
(3)有支付租金的能力;
(4)建立本地区的社会保障关系;
⑸能提供担保人。
在市区或城镇有住房保障能力的申请人及* * *直系亲属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涪陵区公租房政策延伸出台;
一、什么是公有* * *出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和政策支持,限定公寓面积,按照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2.哪里可以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人应以就近选址为原则进行申请。
在市区工作的申请人,可向区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在工业园区工作的申请人,可以向所在工业园区管委会确定的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在乡镇工作的申请人,可以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的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退休人员向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3.申请公租房有哪些手续?
申请-初审-审核-公示-轮候-摇号或抽签选租-签约入住。
4.公租房的申请方式有哪些?
申请人可以家庭、个人、多人合租方式申请公租房。
(1)申请家庭,符合申请条件的1家庭成员确定为申请人,其配偶与* * *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居住、生活人员为* * *同一申请人。
(2)个人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3)多人合租的,以每个合租人为申请人,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5.谁可以个人身份申请?
未婚者、离异或丧偶无子女者、独自在城市工作或从外地独自在府城工作者均可作为申请。
6.申请公租房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永久居民;
(2)在本地区就业或创业的城镇居民、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在本地区拥有无私产权或住房困难的退役士兵;
(3)有支付租金的能力;
(4)建立本地区的社会保障关系;
⑸能提供担保人。
在市区或城镇有住房保障能力的申请人及* * *直系亲属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7.什么是担保人?
担保人是指能够为申请人提供担保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单位和个人。担保人制度的建立是为了配合流动人口管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社会管理制度的创新。
八、无私产权住房如何界定?
申请人和* * *同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无房:
(1)市区或城镇无私产房屋(私有产权房屋包括已签订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
(二)不租住公房或廉租房;
(三)自申请日起3年内未在城镇转让过住房。
9.如何界定住房困难家庭?
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户籍人口。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套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X.住房补贴能力如何?
住房补贴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在市区或城镇拥有2套以上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XI。如何进行审计?
申请受理后,相应住房保障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区住房保障机构复审;将不合格产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合格宣传;将不合格产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二、如何张扬?
区住房保障机构将审核合格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在申请地点和区房管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三。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怎么办?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住房保障机构或区房管局受理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四、怎么租?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地段和户型面积,通过电子摇号或抽签方式分配租金。市区(含丽都新区)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区住房保障中心采取摇号或摇号配租的方式;工业园区和乡镇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采取摇号或抽签方式分配。
摇号或抽签配租过程由区监察局、区房管局、公证机关、新闻媒体和申请人代表进行监督。摇号结果通过房管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的向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
15.如何申请公租房的户型(面积)?
两人及以下可申请单间或一室一厅,三人可申请两室一厅(若家庭成员仅为父女或母子,可按三人户型标准申请),四人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16.公租房有哪些类型?
有单间、一室一厅、两室一厅、三室一厅(建筑面积不超过80平米)。
十七、摇号或抽奖未能拿到房租?
如无法通过摇号或抽签方式分配租金,申请人可直接进入下一轮摇号或同一地点摇号,或提出变更申请地点,进入新的申请地点进行下一轮摇号或抽签。
18.申请人在等待期间情况发生变化怎么办?
在轮候期间,申请人住房、家庭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主动及时向原申请受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十九、租房后如何签订租赁合同?
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在收到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应当在入住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未在入住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申请无效,但可以重新申请,申请时间按重新申请日期计算。
二十、公租房可以租多少年?
公租房每份合同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为5年。
二十一、租公租房需要交履约保证金吗?
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人应按3个月的市场租金指导价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
市场租金指导价=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市场租金指导价标准
22.合同到期,承租人可以续租吗?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续保。承租人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查合格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十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如何确定?
租金标准为同区域、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指导价的60%。市场租金指导价标准由区物价部门确定,动态调整,每年公布1次。
二十四、公有* * *出租房屋租金缴纳有什么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应按季度向住房保障机构缴纳。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人应按市场租金指导价提前支付本季度租金,每季度末10前支付下一季度租金,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0.5 ‰支付违约金。
公租房租金先收后还,即收即还(公租房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市场租金指导价缴纳后,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当日市场租金指导价与公租房租金的差额返还)。
25.承租人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承租人应支付房屋租金及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按时使用房屋期间。
二十六、租房后可以改租吗?
因承租人数变动、工作地点变更等原因需要变更住房面积或位置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提出租金变更申请。
二十七、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1)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
(二)以购买、赠与、继承等方式在城镇取得住房的。,并达到规定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二十八、什么行为会解除收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合同?
承租人及家庭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住房保障机构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 *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 *租赁住房:
(1)转租或出借;
(二)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空置超过3个月的;
(4)拖欠租金累计超过3个月的;
(五)在公共租赁住房从事违法活动的;
二十九、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出租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
可以给予三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住房市场租金指导价收取租金,不再享受租金返还。
三十、超出过渡期限拒不腾退房屋如何处理?
租金按房屋市场租金指导价的1.5倍收取,不再享受租金返还,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1.可以买公租房吗?
承租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满5年后,可选择在公共租赁住房有剩余时申请购买租赁住房,具体销售办法另行制定。
三十二、如何处理骗租公租房?
申请人隐瞒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机构不予受理。对已进入轮候名单但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未配租的,取消其资格;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退出住房,并按照市场租金指导价补交前次租金差额。有上述情形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十三、如何处理出具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
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参考资料:
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管理局/Item/Show.asp?d=28岁。m=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