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能拍卖的房子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如果不动产法院无法拍卖,被执行人可以以保留价接受不动产,可以直接取得不动产清偿债务。现实生活中,人民法院会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务,方式有很多种。如果是房子,一般会把房子拍卖掉,获得的价值用来还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将对被拍卖的财产进行三次拍卖。如果三次拍卖都失败,房子就交给债权人。债权人不服的,由法院制作变卖通知书,未购买的退还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拍卖无竞买人或者竞买人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在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拍卖确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交其清偿债务。有两个以上执行债权人申请拍卖财产清偿债务的,由法定清偿顺序第一的债权人优先受偿;还款顺序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受益人。债务人应付的债权数额低于抵押物的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限期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