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是什么时候出台钢结构建房政策的?
江西省钢结构建房政策发布于2020年6月17日。
关于加快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的通知
各设区市直属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在江西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的批复》(建部函[2065 438+09]429号)和《江西省房地产建设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我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提升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水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产业基础和多层次、多样化的建筑需求,制定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建立项目库,加大力度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
第二,推进项目建设。各地要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在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商品房等方面的应用,明确具体建设比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钢结构活动房,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规模化示范。
鼓励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采用钢结构装配式施工方式,引导农村居民因地制宜采用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施工方式自建房。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抚州市、宜春市、新余市等。,作为全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城市,要制定推进本地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并上报省厅,在政策机制、技术创新、产业培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先行先试。,并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