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实验幼儿园招生情况

(1)区域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入学:

1.户口和房产都在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新生入户时间截至2022年5月30日,下同),须提供父母房产证或有效财产证明(取得房产证或有效财产证明的时间截至2022年5月30日,下同)、新生儿出生证、户口簿。

2.户籍在划片入学范围内,房产不在划片入学范围内。年满6周岁,户主为新父母,须提供户口簿和现居住地在市区的房产证或有效房产证。户主为祖父(母亲)或外祖父(母亲)的,新生须在该户居住满2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之前),须提供户口簿及现居住地在市区的房产证或有效产权证明。户主为他人,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在招生范围内的,新生应在该户居住满3年以上(31,2065438年8月前),须提供户口本及现居住地在市区的房产证或有效产权证明。

3.房产在划片入学范围内,户籍不在划片入学范围内。6周岁以上,有汕尾市户籍的,须提供父亲(母亲)或祖父(母亲)的房产证或有效房产证、新生儿出生证明、户口簿。

2年内只有一个适龄儿童在该地区同一地址入学。

(二)政策关怀对象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企业高管等。)随学龄儿童迁移。人才证(优秀粤证或汕尾人才证,或学历证、学位证、单位证明等。),需要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

2.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者等政策对象。需提供家长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入学申请表、新生出生证明、户口本。

符合上述条件(一)、(二)的新生,按规定的条件和时间报名,经核实后公示,最终确定招生名单。

(3)计算机分配对象

学校完成片区对象和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将通过电脑派位(摇号)方式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范围和条件另行制定,适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