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考试

2007年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七、专业考试科目

1,音乐学

(1)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该专业方向在复试开始时一次性录取。

声乐专业:演唱1首歌曲;弹奏1首钢琴曲,在“两升两降”(上下四个八度,抽签决定)范围内弹奏1音阶和琶音。最终的分数结构是:声乐70%;钢琴30%。钢琴以外的乐器得分超过80分的,从81开始,每增加一分为1,大结构总分加0.1。

专业基础:视唱练耳、听写、乐理。

器乐专业:演奏1首乐曲(包括钢琴演奏1首音阶和琶音在“两升两降”范围内,上下四个八度,抽签决定);唱1首歌。最终的乐谱结构为:器乐70%;声乐30%。非大调器乐成绩超过80分的,从81开始,每增加一分为1,大调结构总分加0.1。

专业基础:视唱练耳、听写、乐理。

理论专业:音乐综合知识(音乐欣赏常识、乐理常识、音乐表演常识、音乐教育常识、听音乐、写短文);唱1首歌;弹奏1首钢琴曲,在“两升两降”(上下四个八度,抽签决定)范围内弹奏1音阶和琶音。其最终分数的结构为:音乐综合知识占40%;钢琴30%;声乐30%。钢琴以外的乐器得分超过80分的,从81开始,每增加一分为1,大结构总分加0.1。

专业基础:视唱练耳、听写、乐理。

本专业方向初试和复试一次性进行。

九、录取

1、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我院指定的录取分数线且专业基础课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成绩(结构比例为:专业成绩60%+专业基础成绩20%+文化成绩20%),结合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考核情况进行选拔。

乐理考试范围

你参考了两本书

李重光《中央音乐学院附中乐理基础教程》。

一本黄色封面的书也是乐理基础课,是童忠良的武汉音乐学院乐理教材。

这两本书都是人民音乐出版社的。

我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