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济南人才公寓

为落实人才住房政策,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根据《天桥区定向配租人才公寓管理制度(修订)》(吉天仁财发[2021]5号),现就2022年人才公寓集中配租申请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对象

(1)发包人应符合下列要求:

天桥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实际管理的企业、社会团体和R&D机构。

(2)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1年以上,在岗并依法在济南或山东省缴纳社会保险;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全日制人才,或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者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技能人才;

3.在济南市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无住房,即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济南市区已无私有住房(含已签订购房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已拆迁的房屋);申请之日前3年内房屋未在济南市过户(因重疾需要除外);申请之日前领取拆迁货币补偿款3年以上;未享受过济南市范围内的政府办公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政府人才公寓;从未享受过泉城重点行业紧缺人才生活补贴、新引进研究生租房生活补贴、高层次人才租房生活补贴、人才住房补贴、新就业职工租房住房补贴等政策。

4.符合条件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优先申请。

第二,住房情况

共有***5间出租房屋,即:

1.济南蒙奇青年创业园人才公寓:可出租房型有一室两室两种,其中一室面积约36m2,每套出租总价约1800元/月;两房面积约38㎡,每套出租总价约2000元/月。

2.龙湖冠宇济南历山北路店:可出租房型为一室,面积约20-40㎡,每套出租总价约1,200-2000元/月。

3.于波生产路店:可出租房型为一室,面积约13-33㎡,每套出租价格约1100-1800元/月。

4.于波凤凰山路店:可出租房间为一室,面积约15-30㎡,每套出租价格约1,000-1,600元/月。

5.于波胡明社区店:可出租房间为一室,面积约28-55㎡,每套出租价格约1500-2000元/月。

现阶段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按市场价格确定,区委人才办补贴租金总价的50%,每个人才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人才公寓租金按整月计算,公寓管理每半年收取1次。租赁期间的水、电、气、暖、有线、宽带、通讯、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区委人才办不再补贴。

为支持青年人才聚集,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更好的环境,对符合上述第一条所述申请条件并入职天桥片区企业的35周岁以下新毕业青年人才,实行首月免租房。

三。申请程序

人才公寓申请采取年度集中申请和日常按需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区人社局负责除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外的用人单位申请分配人才公寓;济南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招商局负责园区用人单位人才公寓分配申请,需要在黄河以北租房的园区企业人才可申请园区“八才”租房补贴;团委负责第一个月申请青年人才免租公寓。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人才也可随时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1)集中应用

1.发布通知

7月29日,区委人才办下发通知,启动人才公寓分配申请。用人单位或人才如需咨询应聘条件,可联系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招商局或团市委;如需咨询公寓,可联系公寓工作人员(联系方式附后)。

2.信息准备

要求用人单位填写天桥区用人单位申请审核表和汇总表(附件1和3)。个人需填写《天桥区人才申请审核表》(附件2)。

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除申请表和汇总表外,其他材料只需复印件,并需单位公章):

(1)天桥区人才公寓租赁用人单位申请审核表、汇总表、人才申请审核表。

(2)用人单位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社会团体和R&D机构应当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已婚人士还需提供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和户口本,夫妻双方结婚证;入选区级以上人才工程(计划)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证书或证件。

(4)人才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申请时上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表。

(五)被审计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回顾

(1)网上申报(8月1-5)

用人单位将单位审核表、汇总表、人才申请审核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内的用人单位会寄到jnxclcyyqtzcjj@jn.shandong.cn,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外的用人单位会寄到jntqrsjrc@jn.shandong.cn,首月申请青年人才免房租的用人单位会寄到jntqtw@jn.shandong.cn。8月8日,天桥区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初步结果。

(2)现场审核(8月9日-10)

用人单位准备好本单位和人才的全部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济南新材料产业园用人单位到园区管委会招商局审核,其他用人单位到天桥区市人社局审核。申请青年人才首月免租公寓,用人单位将相关材料交由区人社局或园区管委会审核。

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招商局、团市委分别对用人单位和人才进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上报区委人才办。

4.回顾(8月10—8月12)

区委人才办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在天桥区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进入配租程序。如对公示有异议,将会同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将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5.租金分配(05年8月15-09年8月19)

选房顺序由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与摇号结果相同。当申请人数大于可售房源数时,未选房者进入配租轮候池,按抽签顺序轮候配租。成功申请者收到选房确认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按摇号顺序依次轮候。收到选房确认通知的申请人,应与人才公寓管理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2)日常应用

符合租住人才公寓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人才,可按照集中申请的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随时向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招商局或团市委申请人才公寓。经初审无异议的,申请人可在现有剩余房源中选择。如无剩余房源,区人才办将在有空余房源时尽快通知申请人选房。

四。其他事项

1.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为1次,期限不得超过1年。租期届满后可以续租。租赁期满前75天,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团市委按照“谁接纳、谁负责”的原则,对租户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应在租赁期满前60天出具《续租咨询函》;继续申请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前30天签订续租协议。不签续约协议,视为放弃续约。

2.人才公寓要市场化、社会化。配租成功后,人才在租赁期间的管理服务由人才公寓运营方负责,天桥区委人才办和审核单位只负责房租补贴,不负责日常管理服务。

3 .人才和用人单位对应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住房、工作单位等影响租住条件的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变化后10日内向原受理单位报告,原受理单位应当在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继续居住和腾退的决定,并上报区人才办,区人才办应当督促人才公寓管理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执行原受理单位的决定。

4.人才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赁合同终止,人才租赁公寓腾空:

(1)擅自出借、转租或变更承租人公寓;

(2)改变承租人公寓的用途;

(三)损毁房屋,擅自装修或者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因使用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在人才公寓从事违法活动的;

(5)公寓无正当理由闲置3个月以上,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租金;

(6)因住房、工作单位等租赁条件发生变化,或选择申请市级高层次人才居住租赁补贴、人才住房补贴、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等补贴政策的;

(七)不按规定申请续租,或者申请续租但经审查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八)隐瞒家庭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九)其他不符合租赁条件的行为。

5.租赁期内,如遇特殊因素导致租赁房源停止供应,该批人才公寓的租房行为将自动中止,区人才办将积极协调新增房源。

6.相关申请材料可在天桥区政府网(www . tianjao . gov . cn)“政府”入口页面“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被审计单位的联系方式和地址:

1.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洪涛部电话:0531—85872683

地址:天桥区五营山东路31号7楼713室。

2.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

联系人:张然电话:0531—88076006

地址:天桥区裕兴路77号园区管委会招商局。

3.***共青团天桥区委员会

联系人:孙浩电话:0531—85872565

地址:天桥区堤口路53号天桥区市政府

人才公寓联系方式和地址:

1.济南蒙奇青年创业园人才公寓

联系人:张文浩电话:18954133915。

地址:天桥区生产路东街2号

2.龙湖关羽历山北路店

联系人:魏亮电话:18602605635

地址:天桥区小清河北路10777号皇台环球家园D1座。

3.于波凤凰山路支行

联系人:张宇电话:15069010170。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苑街607-8号。

4.于波生产路商店

联系人:张宇电话:15069010170。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苑街生产路1号。

5.于波胡明社区店

联系人:何庚瑞电话:16653133457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新菜市街17号。

附件:

1.天桥区雇主申请审核表。文件

2.天桥区人才申请审核表。docx

3.天桥区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xlsx

天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