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原告申请伤残鉴定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中,原告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如下:

1,伤残鉴定不允许自行委托鉴定,鉴定机构也接受个人提出的委托。好的办法是当事人先提起民事诉讼,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法院提出伤残鉴定申请;

2.当事人提出申请后,法院会通知诉讼当事人。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与当事人协商,由当事人共同努力,从法院认可的鉴定单位中选择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3.经抽签确定鉴定机构后,法院将向有委托的鉴定机构发出伤残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收到后会联系申请人,告知申请人需要缴纳的费用和需要提供的材料(身份证、病历、视频资料等。),并协商确定鉴定地点等。

4.一般情况下,鉴定需要由鉴定机构进行。特殊情况下,鉴定人行动不便的,可在医院病房或其他场所协商确定。但在其他地方,如果要求评估师前往,申请人需要支付相应的参观费和交通费;

5、鉴定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到场,也可以不到场;

6.鉴定费(包括可能的参观费、交通费)一般由申请人预交,判决时计入诉讼费,按输赢比例由各方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职工医疗待遇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