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比赛中犯规和排名规则怎么判?
(二)游出本泳道或以其他方式干扰、妨碍其他运动员者,取消其参赛资格。
(3)当受干扰或阻碍的运动员因一次体育犯规而取得优异成绩时,应允许其补赛或直接参加决赛。如果决赛出现上述情况,该组要重新比赛(犯规队员除外)。
(4)比赛中,运动员转身时必须使身体的某一部分接触池壁。转身必须从池壁完成,否则视为犯规。
(5)比赛中自由泳可以站在池底,所有泳姿(包括自由泳)都不允许跨越或行走,否则就是犯规。
(6)比赛期间,运动员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装置(如手、脚蹼等。,但可以戴护目镜)有利于他们的速度和浮力,否则就是犯规。
(7)每个接力队应有四名队员,任何一名队员在接力赛中犯规都将被视为团体犯规。任何接力运动员只能参加一场接力赛。
(8)在接力赛中,如果该队前一名运动员未触及池壁,然后下一名运动员离台,应视为犯规。如果运动员在游出泳池前返回并用身体的任何部位触碰池壁,则不算犯规。
(9)接力赛前三名选手游完泳后,应在不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的情况下尽快离开泳池,不得触碰其他泳道的自动计时装置,否则将被罚款。当所有运动员到达终点时,他们应尽快离开游泳池,否则将被判犯规。
(10)在一场比赛过程中,在所有参赛选手游完泳之前,未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如果入水,应取消其下一场比赛的资格。在接力赛中,在每队所有运动员游完泳之前,如果有其他接力选手入水,该接力选手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11)预赛结束后,当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成绩相等且超过原定入围人数时,确定入围人数的方法如下:
如果使用自动计时装置,预赛结束后,同组或不同组成绩相同的运动员必须重新比赛,复赛后根据名次确定决赛人选。
采用人工计时的,预赛结束后,同一组运动员成绩相同的,不再重复比赛,按预赛名次确定入围选手。不同组别运动员表现相同的,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复赛运动员,按照复赛后的排名确定入围运动员。
(1)经过初赛,两组或两组以上运动员成绩相同,需要确定一人参加决赛时,按各组前几名名次参加复赛。复赛后,顶尖运动员参加决赛。
(2)经过一场预赛,A组、B组、C组运动员(按最终排名顺序)与B组运动员成绩相同,需确定两名选手参加决赛。A组和C组要淘汰,A组,B组,A组再打。重赛结束后,胜者和A组将参加决赛。
(3)经过一定的初赛,如果A组和B组运动员的表现与B组相同,则需要确定两名运动员参加决赛:这四名运动员要一起再打一次,重赛后前两名运动员参加决赛。
复赛应在所有有关运动员完成预赛游泳后至少一小时(或在有关各方协商确定的时间)举行。通过抽签安排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