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需要几个步骤?
三步:准备材料,申请验收,达到验收标准。
1,必填信息
原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所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提供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和竣工图;
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电气检测等合格证明,包括产品合格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
2.提供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证书;
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检测报告(限于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
提供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查报告(限于装修工程);
隐蔽工程、固定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建筑安装单位负责。
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和开启记录;
单位或者项目消防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名单。
3、验收程序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的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等消防验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内出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消防工程验收条件
1,技术资料应完整、合法、有效。消防工程的施工应严格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设备平面布置图、施工详图、系统图、设计说明、设备随机文件应有,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2.完成消防工程合同规定的工作量及变更或增加的工作量,满足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3.与消防工程相关的单位工程或者分部工程已经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或者已经验收合格。
4.建筑安装单位已委托有资质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检测,并已取得检测数据。
5.施工单位应提交:竣工图、设备开箱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和验收记录)、实际变更的书面记录、调试报告和竣工报告。
6、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正式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