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公诉案件有哪些?

所谓公诉案件,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公诉案件是指除自诉以外的所有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1)通知后处理的案件:1。侮辱和诽谤案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例。虐待案例4。贪污案(二)人民检察院未提起公诉。有证据证明被害人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的案件。侵犯通信自由的案件。重婚案5。遗弃案例6。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依法可以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68个人私藏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文物、金银等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贵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