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做活动的奖不能超过多少吗?
有奖销售的类型
奖金销售主要包括奖金销售和彩票销售。
(1)附赠销售是指附于或依附于销售行为的赠与行为。红利销售实际上是一种赠与,即所有者将财产或财务相关的权利无偿赠与他人。这种馈赠与市场竞争密切相关,应当受到竞争法的规制。
(2)抽奖式有奖销售是通过抽签、摇号等偶然方式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一种有奖销售方式。彩票销售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可以提高相关商品的市场占有率。
促进商品流通,给经营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有奖销售彩票如果运用得当,可以起到活跃市场、促进竞争的积极作用;使用不当会破坏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
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了制止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向购买者提供商品、货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奖金销售和奖励一些购买者的彩票销售。
凡以抽签、摇号等偶然方式决定买受人是否中奖的,都属于抽签方式。
本规定不适用于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有奖募捐及其他彩票销售活动。
第三条禁止下列有奖销售行为:
(一)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奖品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数额、总金额、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式等作虚假表示。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违约人员中奖。
(三)故意将带有中奖标记的商品和彩票下市或者同时上市的;故意在不同时间将不同奖金数额或奖标的商品和彩票投放市场。
(4)其他有奖欺骗销售。
前款第(四)项行为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认定,应当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条有奖销售彩票,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非现金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奖励的,金额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
第五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优价廉的商品。
前款所称质次价高,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同期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质量和购买者的投诉情况确定,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确定。
第六条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时,应当向购买者明示奖品种类、中奖概率、奖品金额或者奖品种类、颁奖时间和方式等。属于非现场即开型彩票销售的,告知事项还应当包括开奖时间、地点和方式以及通知中奖者的时间和方式。
经营者不得变更已经向社会公开的欠费。
对于在销售现场立即抽奖的有奖销售活动,经营者应随时向购买者明确超过500元的奖品兑换事宜。
第七条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五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第六条规定,隐瞒真实情况,以有奖销售作为欺骗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条当事人在有奖销售活动中确实受到不正当竞争侵害的,可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第九条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前发生的被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有奖销售,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后不得继续。但是,在预定的抽奖和颁奖时间为1993年12月1日之后,经营者仍应按照预定事项在预定时间履行其抽奖和颁奖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可以有奖从事彩票销售,每次最高奖金额为5000元。
扩展数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在交易活动中,企业经营者可以以明示的方式向交易对手支付折扣,也可以向中间商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对手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核算。接受折扣和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如实记录。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行贿,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除非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寻求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荣誉等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入侵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款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或者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在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商业信息。?
第十条经营者有奖销售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奖品种类、兑换条件、奖金数额或者奖品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换的;
(二)采取谎报中奖或者故意让违约人员中奖等欺诈手段有奖销售的;
(三)销售彩票,最高奖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第十二条通过互联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依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或者强制目标跳转;
(二)误导、欺骗或者强迫用户修改、关闭或者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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