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六年级数学练习册第51页最后一题

第一种:四个人按顺序抽签,所以可能性会不一样,因为第一个学生抓到“1”的可能性是25%;而第二个学生接住的时候只有三个纸团,所以他的可能性是1/3;按照这个理解,第三个是1/2;第四是100%。对于这个现象,一个学生说:之后只要抽奖活动,我都选最后一个,100%。孩子想了想,第四个是100%的可能性肯定是不能接受的,但是为什么会这样呢?学生们无法解释它。

第二种:第一个学生抓到“1”的概率是25%,所以当他抓到一个纸团时,会有两种结果:“1”或者不是“1”。如果“1”被抓,就不用抽签了。课代表已经选出来了,后面三个同学抓到“1”的概率为零。这样对后面三个同学不公平吗?但如果没抓到“1”,还剩下三个纸团,第二个学生抓到“1”的可能性是1/3,这是不公平的。

第三种:感觉第一感觉的可能性是一样的,都是25%。因为四选一,可能性是25%,我们一般用抽签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因为公平,大家都同意。但是我解释不清楚。

第一个学生的25%概率和第二个学生的1/3概率有可比性吗?当你认真想想,真的是无与伦比。他们“1”的单位不一样。第一个同学的“25%”的总量是4,而第二个同学的“1/3”的总量是3。原来问题就在这里,那么可以统一单位“1”吗?比如第二个学生抓到三个纸团,是原来四个纸团的3/4,那么第二个学生抓到“1”的可能性就是原来四个纸团的1/3,1/3的3/4不正好是1。看来第二个同学抓到“1”的可能性和第一个同学是一样的。

先被抓到的概率是:1/4=25%。

第二个概率是:3/4*1/3= 1/4=25%。

第三种概率是:2/4*1/2= 1/4=25%。

第四种概率是:1/4 * 1 = 1/4 = 25%。

同样有可能抓到四个。

综上,概率是一样的。所以第一种和最后一种可能性是一样的。

望采纳~我也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