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邮寄送达,如何保证签收人是被告?

这要看是谁签的。如果是委托代理人或者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属,则视为被告签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送达:

(一)收件人在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盖章;

(二)收件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由其法定代理人签收;

(三)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

(四)由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

(五)由受送达人指定的收件人签收;

(六)收件人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庭成员签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快递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受送达人委托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回执视为受送达人本人的回执。

邮政机构未按照收件人提供或者确认的地址会见收件人的,可以将邮件交由与收件人同住的成年家属代收,但收件人是同案对方当事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