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有期限吗?

法律分析:

申请强制执行,要先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由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申请期限为两年。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自行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自行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处。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中止或者中断执行时效的,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有关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一履行期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被执行人收到执行申请或者执行移送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