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如何验收?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是消防施工方案合集,欢迎分享。
1,完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织。
现场成立安全消防领导小组,业主参与,完善消防检查制度,加强全员消防意识教育,认真执行消防法,组织员工建立义务消防队。
所有进入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单位,无论总承包单位的分包形式如何,都要签订消防责任书,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管。
专人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器材,绘制消防设施设备放置平面图,保存各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台帐,如实反映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整改后再验收,消除事故隐患。
2、现场防火要求
(1)现场布置施工用水管道时,考虑消防用水。主楼四周(正门处)对称布置两个消火栓,利用生活蓄水池用高压泵加压供水。消防软管沿管笼垂直向上布置,每层设一个消火栓,带软管和水枪。每层楼梯口设置两个灭火器,确保楼梯畅通。
(2)现场周边道路必须保证消防车道畅通,主楼施工面采用闭路电视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扑灭。
(3)高压泵的用电量应与总电箱分开报价。
(4)配电室配备二氧化碳气体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
(5)食堂、木工房、机修房、油漆房等。应每25分钟配备至少一个合适的灭火器。
(6)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仓库内,负责人应保持仓库阴凉通风。夏天必须采取措施降低室内35℃的温度。仓库电气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7)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一、明火作业审批
(1)动火作业必须经施工现场第一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须向当地消防部门备案。还说明了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动火作业前的预防准备。批准人检查防火措施和安全交底落实情况后,方可签发动火作业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2)在明火作业时间审批期限的三天内,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使用一个动火部位。超过审批期限或更换明火作业部位的,必须重新审核。
(3)明火作业班组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和防火工作。施工现场要有明火作业的批准人,做好防火安全交底,并记入安全台帐。
(4)使用明火表一式三份,一份施工现场工程存档,一份作业班组留存备查,一份单位安全部门存档。
b、明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明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岗位证书)。作业时,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防火操作规程,落实明火作业现场的防火措施(如放置灭火器材、黄沙、湿草包、铁皮等。),并明确使用明火部位周围的可燃材料。
(2)消防监督人员在进行明火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动火部位,时刻保持警惕。如果他们在特殊情况下要离开,他们需要指定一个替代者,并明确注意事项。
(3)从事明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和消防监督人员应具有使用灭火器和补救初期火灾的经验,他们将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并向消防部门说明清楚位置和燃烧情况。
(4)焊接时,为避免着火,必须清除周围的可燃物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在5M以上,乙炔瓶距离火源10M,防止夏季阳光爆炸。
4、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工作棚的消防安全管理
(1)临时宿舍和工棚应与主体建筑保持足够的防火距离,防火距离内严禁放置物料。
(2)每栋临时宿舍楼最大面积不超过600_,每栋宿舍分区不超过100人,每25人设一个隔墙,每个分区设两个疏散出口,可燃材料棚不超过400_,不燃材料棚不超过700_,施工期间主楼内不得住人。
(3)严禁在工棚内居住,严禁在易燃工棚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4)临时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和私拉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灯泡照明或碘钨灯和木柴取暖烘烤。
(5)临时宿舍内不准使用炉灶和电饭锅。严禁在床上吸烟和乱扔烟头、火柴。
(6)临时宿舍和工棚禁止使用石棉屋顶和隔墙。
(7)每个临时宿舍配备2个灭火器,必要时可准备大平桶、储水桶、黄沙等设备设施专用。
二、如何验收消防施工
消防施工方案是开始,消防施工验收是结束。两者都很重要。让我们看看如何接受消防施工!
1,受理申报前准备
建筑工程竣工后,消防系统设施施工、调试、检测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自我验收。自检合格后,各单位验收人员签字,各验收单位确认验收结论并加盖单位公章,供消防验收申报使用。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
建设单位自验收合格后,可以向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申报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并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消防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消防设施检验报告。
(6)向消防窗口申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自我验收报告)。材料齐全后,消防窗口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3、消防机构到现场进行验收。
消防窗口验收后,到项目现场验收,并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意见。消防机构现场验收的主要内容如下:
(1)建筑周边验收主要包括消防车道、登高车作业面、防火间距、室外消防给水等。
(2)建筑专业验收主要包括耐火等级、疏散楼梯、疏散距离、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防火分区、装修材料使用等。
(3)消防设施验收主要包括室内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泄漏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4)组织验收结果,根据验收判定规则进行综合判定,将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施工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4.纠正提出的问题。
施工单位接到消防机构的验收和整改意见后,将召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责任人。整改结束后,对验收提出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结果,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消防机构申请对工程进行复检。
5、消防机构进行复验。
消防机构接到建设单位的复检申请后,将组织验收人员对首次验收中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检查,然后根据《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对建筑验收结论进行综合评定,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建设工程验收结论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应当综合评定为消防验收合格;否则,综合判定消防验收不合格:a)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材料经审查判定合格;b)所有单项验收的建筑工程均评定为合格。
6.发出中标通知书。
验收合格后,消防机构向建设单位出具消防验收合格通知书。验收判定合格的,出具中标通知书,验收判定不合格的,出具中标通知书,并告知建设单位救济渠道和不得投入使用的要求。
消防工程验收有六个步骤,每一步都要求精准细致,不能出任何差错。